情侣分手,女方拒还440余万彩礼,男方诉至法庭……

恋爱期间男方给了女友400多万元用于结婚花销 。 分手后 , 男方诉至法院要求归还 。 恋爱花销 , 是否能够要回来?
52岁的李先生和36岁的王女士恋爱了两年多 , 都准备结婚了 , 结果双方相处过程中 , 矛盾日益突出 , 两人准备和平分手 , 却对恋爱时期彼此的支出达不成一致意见 。 近日 , 李先生将王女士告上了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 , 要求其归还恋爱花销400多万 。
2017年初 , 李先生认识了王女士 , 两人都是单身 , 彼此聊得来 , 两人决定以结婚为目的交往 。 刚认识没多久 , 李先生花了52万元为王女士购置了一辆高档车 。 两个人的感情越来越好 , 约定了要结婚 , 李先生出资200余万元买了一套房作为婚房 , 并将房子登记在王女士名下 。 为了准备结婚 , 李先生又给王女士买了钻戒、手表 , 除此之外 , 从2017年至2019年4月 , 李先生陆陆续续转了200余万元现金给王女士 , 还为王女士购买金银首饰及给付彩礼等等 。 两个人恋爱期间 , 李先生前前后后给了王女士440余万元 。
【情侣分手,女方拒还440余万彩礼,男方诉至法庭……】快结婚时 , 王女士和李先生之间吵架越来越多 , 李先生感到双方性格不合 , 想与王女士和平分手 , 但是双方对恋爱期间购置的房产、车辆以及给付的其他钱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
因李先生的财务状况出现危机 , 李先生希望王女士能够尽快归还欠款和房产、车辆 , 王女士未理睬 。 李先生只好将王女士告上了法院 。
2020年7月 , 法院受理该案后 , 因案件涉及金额较大 , 承办法官尽快地联系了王女士和李先生了解情况并开展前期调查 。
经与王女士沟通 , 法官得知她与李先生还有联系 , 她希望能够庭下协商解决此事 。 而李先生对王女士还有感情 , 也不想把事情闹太大 。
了解到双方真实意愿后 , 承办法官数次与双方谈心、拉家常式沟通 , 两个人达成了和解 。 双方在开庭之日 , 李先生和王女士自行协商好处理办法 , 刘先生当庭表示撤诉 。
情侣分手,女方拒还440余万彩礼,男方诉至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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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7日 , 李先生和王女士相约一同向承办法官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
承办法官告诉采访人员 , 本案中的双方当事人这种为了结婚目的的支出应属于婚约财产 , 即俗称的彩礼 。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 , 当事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 一方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 应予支持 , 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已支付婚约财产 , 当事人应当返还 。 (当事人系化姓)
来源:楚天都市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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