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首次立案查处禁渔期垂钓行为
【|海门首次立案查处禁渔期垂钓行为】8月12日下午5时30分,海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前往长江海门段例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在海门开发区日新河闸闸西长江边,市民王某正使用2钩钓具钓鱼,但没有钓到渔获物,执法人员立即没收渔具,并根据新修正的《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四十一条,予以行政处罚立案 。据悉,这是8月10日新条例实施以来,全省首例禁渔期垂钓行政处罚案件 。
今年1月1日起,长达十年的长江“禁渔令”实施 。上半年,海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紧盯“江上无人捕、餐中无江鲜”目标任务,开展“渔政亮剑2020”长江禁渔专项执法行动;7月1日起,启动为期半年的长江禁捕执法攻坚战行动;新条例出台后,立即加大对长江禁渔期垂钓行为的巡查力度,并在全省率先对长江禁渔期垂钓行为进行行政立案查处 。
采访人员浏览新修正的《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发现,针对长江“禁渔令”,新增了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内容,根据不同作案工具和手法等,明确了不同的处罚金额,最高处罚金额近2万元 。“条例出台前,农业执法人员遇到江边垂钓的情况,只能劝离并进行实名登记,新条例实施后,农业执法部门可以处罚他们,震慑力也就大多了 。”海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张海峰表示,这一条例将打破多年来的禁渔期垂钓管不了的现状 。
今年长江禁渔以来,海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江面巡查60余次,清理江面浮标10余处、拔除江边暗桩40余处、收缴各类渔网50余口、清理地笼50余只、拆解三无渔船“浮子筏”14艘,劝离多杆多钩钓鱼100余人 。目前,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对该起行政案件在调查处理中,根据第四十一条规定,将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采访人员陈静 通讯员单媛媛
推荐阅读
- 北京至宁波新冠病毒感染者所有密接者首次检测均为阴性
- 动车组■江苏在全国首次购置的复兴号动车组上线运营
- 中国诗歌学会:前任副秘书长祁人涉嫌职务侵占已被立案
- 营业执照|海门正余镇自助一体机上发出“首张营业执照”
- 农民工工资|海门三项目被省住建厅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预警名单
- 防火门|防火门管理不当致顾客受伤 海门一商场被判担一半责
- 2020年GCHERA世界农业奖揭晓 中国科学家首次获奖
- 中日|百强县龙头昆山加大对日招商:首次在东京、京都设立办事处
- 有没有网站能够搜出我给的类似风格图片的网站
- 知识产权|海门成我市首个省知识产权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