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变化!宿迁的个体工商户朋友请注意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将于2020年9月1日实行全省统筹 , 宿迁市也将执行全省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新政策对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有所调整 。下面一起来看看个体工商户如何参保缴费 。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 ,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以单位形式参保 。具体可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至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开户即可 。按照省级统筹制度要求 , 自2020年9月1日起 , 我省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24% , 其中雇主承担16% , 个人承担8% 。同时 ,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能够享受疫情期间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 。即2020年2月至12月 , 免征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雇主缴费部分(不含应由个人缴费部分) 。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身份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选择适当档次缴费基数 , 按20%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 。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如何参保?“码上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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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自助办理”→“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填写基本信息、上传户口页、身份证的照片就可以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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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也可以持户口页、身份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柜面办理参保手续 。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如何缴费?“码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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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小程序缴费即可 。
Tips:也可至宿迁市内各建设银行网点缴费 。
【|新变化!宿迁的个体工商户朋友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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