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立法规范自贸试验区发展:建容错机制( 二 )


采访人员注意到,条例草案设专章“实体经济创新发展”,给出了12条推进实体经济创新发展,打造创新链、提升产业链、实现价值链的鼓励性规定 。
对龙头企业,草案规定自贸试验区应当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发展和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 。如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和领军型企业联合上下游,整合创新资源要素,促进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推动企业在自主创新能力、品牌知名度、资源整合能力、企业家影响力等方面接近或者达到世界级水平 。
对创新要素,草案规定自贸试验区要集聚技术、人才、研发机构、创新平台等要素,完善财政、科技、人才、土地等方面政策支撑 。比如在用地上,自贸试验区将实行差别化供地政策,完善产业用地分类,保障重点产业用地需求,加强公共配套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用地保障 。
什么是重点产业呢?结合自贸试验区发展与片区特点、实际,条例草案就发展高端产业、特色产业,建设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作出多个大方向的设定,如建设集成电路产业创新平台,加快人工智能、车联网等信息技术创新平台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医药健康产业,推动纳米等新材料产业发展 。
要实现龙头带动,必须让高端人才近悦远来 。条例草案对加大吸引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力度给出了众多优惠,如对急需引进的外籍以及港澳台地区技能人才、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限制;自贸试验区为外籍以及港澳台地区高层次人才的出入境、工作、停居留及其家属、未成年子女随居、教育提供便利;支持自贸试验区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聘任制等形式引进高层次人才,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 。
自贸试验区还将全面落实国家有关高端人才引进和激励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各类企业提高管理层、核心骨干持股比例,提高研发团队以及重要贡献人员分享科技成果转化或者转让收益比例 。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实行补贴激励政策,探索对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差额进行补贴 。(陈月飞)
江苏龙网_本文原题是:我省立法赋能规范自贸试验区发展 明确片区定位,建立创新容错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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