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庭@江苏:司法护航美丽长江建设 对“电毒炸”从重处罚 最高法发布长江流域水生态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9月25日上午 , 最高人民法院在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 , 发布长江流域水生态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等10件 , 涉及中华鲟、胭脂鱼等长江流域珍贵、濒危物种的保护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这10起案件在责任承担上 , 均涉及对非法捕捞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追究 , 其中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是依法打击的重点 , 在扬州检察院诉高某龙等10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中 , 高某龙等人在高邮湖、邵伯湖禁渔期内 , 多次采用快艇拉网方式电捕鱼 , 捕获1.3万余斤鱼类 , 法院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 , 还判令高某龙等人承担152.44万元至3.95万元不等的赔偿责任 , 用于高邮湖、邵伯湖地区生态资源修复 。
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王旭光表示 , 本案中 , 江苏法院对从事或者协助非法捕捞、收购的全部当事人均课以法律责任 , 并在庭后公开开展增殖放流、集中销毁电鱼器具网具等多种活动 , 有助于营造全社会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
作为长江中下游重要省份之一 , 江苏始终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 明确对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从重处罚 , 五年来共审结非法捕捞刑事案件1754件 , 追究刑事责任2286人 , 最高刑期二年九个月 。 当天 , 最高法院还发布《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状况》 , 这也是我国法院首部关于流域司法保护的白皮书 。
【环境法庭@江苏:司法护航美丽长江建设 对“电毒炸”从重处罚 最高法发布长江流域水生态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采访人员/杨尔希 高涵 康健 扬州台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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