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小伙醉酒后被留车内过夜,不幸猝死!家属提出赔偿200万,谁负责?( 二 )


高某提出 , 自己当晚并未饮酒 , 也没劝酒 , 小蔡由陈某护送 , 自己对小蔡在车里过夜一事不知情 , 不能与他们均等划分责任。 其他跑友也都表示 , 均等划分责任不合理 。 陈某委屈地表示 , 因为自己没喝酒 , 大家商议让自己送小蔡 , 结果出了事情 。
小蔡家属看着几名跑友起了冲突 , 情绪变得激动起来 。 眼看场面陷入失控 , 王建龙马上把跑友请到另一间调解室 , 厘清他们内部责任 。
老娘舅依法析理
终于妥善化解纠纷
王建龙对几名跑友耐心劝解——
首先 , 陈某护送小蔡是共同商议的结果 , 但陈某将醉酒状态的小蔡独留在车里过夜 , 属于没有尽到完全照顾的义务 , 在几名跑友中过错程度相对较大 。
其次 , 高某在本次聚会中 , 未参与饮酒 , 参考法院的判例 , 过错程度相对较轻 。
最后 , 其他4名跑友均参与饮酒 , 均等划分责任 。 听了王建龙的解释 , 陈某虽然不太能接受 , 但愿意按照法律进行赔偿 。 责任厘清后 , 各方就此达成协议 , 纠纷妥善解决 。
老娘舅说法
关于酒后出事 , 同桌饮酒者是否应担责的话题屡见不鲜 , 对这个话题的结论 , 是肯定的 。
本案相较于以往纠纷的不同在于 , 同桌饮酒者的责任分摊不一 , 陈某承担了较多责任 , 而高某责任则相对较轻 。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 , 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 , 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规定 。 结合本纠纷 , 小蔡饮酒行为是导致小蔡猝死的诱因 , 同桌饮酒的几名跑友已构成了共同过失;而陈某将小蔡带走 , 却未尽到完全照顾的义务 , 是导致小蔡死亡的间接原因 , 因此陈某承担较大比重的责任 , 以此为基础进行相对公平的裁量 , 最后达成了协议 。
本期老娘舅/王建龙
文字整理/徐彬彬 周琼瑶
【萧山小伙醉酒后被留车内过夜,不幸猝死!家属提出赔偿200万,谁负责?】编辑/陆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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