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保安猥亵两女童 受害人均为教职工子弟

9月24日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从北京海淀法院获悉 , 该院受理一起北京某小学学校保安在教室内猥亵女童一案 。 两名被害女生均为该校的教职工子弟 。
公诉机关指控 , 2020年5月25日13时许 , 李某某在本市某小学木工教室、机器人教室内趁被害人王某某(女 , 10岁)、崔某某(女 , 7岁)写作业之机 , 与二人搭讪 , 抚摸被害人脸部 , 搂抱被害人 , 用自己脸部蹭被害人脸部及脖子 。 后又以带崔某某看书法字帖为由 , 将崔某某带至书法教室 , 趁机对其实施搂抱、摸胸等行为 。 被告人李某某于当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
公诉机关认为 , 李某某猥亵儿童 ,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 , 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从重处罚 。
2020年以来 , 海淀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共受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0起 。 该案系一起典型的发生在校园内、利用自身的职务岗位便利实施的性侵害案件 。
目前 , 此案正在审理中 。
【小学保安猥亵两女童 受害人均为教职工子弟】文/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 朱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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