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条卡被盗刷十万,杭州姑娘固定证据后起诉:法院判银行全赔

银行卡和手机在身边 , 杭州姑娘小康(化名)却接连收到交易提醒短信 , 显示借记卡内的10万余元在境外被分5笔盗刷 。 由于她当天持卡在发卡行柜台存入100元 , 证明自己人在境内、卡在身边 , 并迅速报警 , 起诉银行后挽回了全部损失 。
澎湃新闻9月18日从杭州萧山区法院获悉 , 该院日前审结这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 , 判决银行赔偿小康的存款损失102128.31元及相应利息 。
【磁条卡被盗刷十万,杭州姑娘固定证据后起诉:法院判银行全赔】3月29日 , 在家中的小康连着收到几条交易提醒短信 , 显示她的一张借记卡在迪拜、美国等地发生5笔取现、消费 , 计人民币102128.31元 。 小康当天报案 , 又持卡去就近发卡银行 , 在柜台存入100元并留存凭条 。 随后 , 小康联系发卡行说明情况、出示证据 , 要求赔偿 , 被银行拒绝 。 6月 , 她将发卡行诉至法院 , 要求判令赔偿存款损失102128.31元及相应利息 。
庭审中 , 小康称卡被盗刷当天报案 , 并通过银行柜台在卡里存了100元 , 证明被盗刷时人在国内、卡在身边 , 境外的几笔支出并非本人行为 。 银行没有起到保障她卡内存款安全的义务 , 应该赔偿 。
银行提出 , 小康的卡被盗刷是其自身过错造成 。 她办卡后长时间内未更新密码 , 不排除密码泄露的可能;银行卡是磁条卡 , 未升级为芯片卡 , 如在境外通过ATM机操作 , 被复制、盗用信息的风险较高 。
小康反驳 , 银行开通境外业务 , 就是允许持卡人在境外用卡 , 不能因为持卡人在境外通过ATM机使用过卡片 , 就认为信息被复制就是持卡人的错 。
法院审理认为 , 银行作为发卡行 , 有保障持卡人存款安全的义务 。 在无证据证明持卡人自行泄露密码的情况下 , 被他人利用金融机构安全隐患盗刷的 , 银行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持卡人不必自担损失 , 支持了小康的全部诉讼请求 。
法官提醒 , 银行应努力提高银行卡防伪技术 , 最大限度防止被盗刷 。 当然 , 并非所有存款被盗刷都要银行担责 , 若系自身过失造成 , 持卡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 持卡人使用银行卡 , 特别是在境外使用时要尤其注意刷卡安全 , 尽量使用芯片卡 , 避免在使用独立POS机的小商户或流动摊点刷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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