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二 )


第十六条考核办法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 考试期间封闭管理 , 考生到后即考、考后即离 , 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停留 。
(一)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直接录取;
(二)参加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成绩在160分以上(含160分)的考生(艺术类、体育类考生专业课成绩须过河南省统考专业合格线)、已参加河南省2020年对口升学考试且成绩达到所报考专业省定专科对口分数线下10分(含10分)以内的考生、具有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且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成绩均及格的考生 , 依据普通高考、对口升学考试和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录取;
(三)其余类型考生只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 学校不再组织文化知识考试 , 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录取 。
1.职业技能测试办法
(1)职业技能测试分专业进行 , 总分300分 , 采取技能操作考核的形式进行 。 学院聘请专家组成专业技能考核小组 , 对考生职业技能进行测试 , 集体评分确定成绩 。 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本技能、职业适应性以及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 。
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职业资质证书或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各类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考生 , 可申请职业技能测试免考 , 该类考生按照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折合300分、280分、260分 , 地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折合280分、260分、240分 , 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折合260分、240分、220分 , 获得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高级、中级、初级分别按照300分、260分、240分计入总成绩 。
(2)考试地点设在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三门峡市职业教育园区学府路) 。
(3)考核时间:2020年9月23日9:00-16:00
2、免试入学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 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 经本人参加当年高考报名、向我校申请、考核公示、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后 , 可免试录取进入我校学习 。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0年9月19日17时前携带经考生所在学校盖章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咨询大厅(北办公楼一楼101室)办理相关免试录取手续 。
第十七条 命题与测试
命题、测试与成绩认定在省教育厅、省招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 我院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 , 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测试和录取等工作 , 严格保密制度 , 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
(一)命题
由学院组织专家命题 。
(二)测试
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执行 。 严格考试过程管理 , 严肃考风考纪 , 规范操作程序 , 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 , 参考《普通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 。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 , 由学院组织录取 。 考生被我院录取后 , 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
(一)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身体健康 , 无传染性疾病 ,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
(二)录取原则
1.录取顺序
(1)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考生;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或抗洪抢险中表现突出个人或其子女考生;
(2)参加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考且成绩在160分以上(含160分)的考生(艺术类、体育类考生专业课成绩须过河南省统考专业合格线);参加2020年河南省对口升学考试且成绩达到所报考专业省控专科分数线下10分以内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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