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关于车辆进城限行的通告


来源/连城交警微发布
关于车辆进城限行的通告为缓解连城县城区道路交通压力 , 均衡路网交通流 , 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 结合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要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决定对城区部分道路机动车辆分类实施限行 。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区域:
1.北大路全段(自西环路法院路口至步行街观景路口);
2.莲中南路全段(自北大路莲中路口至江林路路口);
3.莲北大道(自北大路莲中路口至西环路路口);
4.连文路(自江坊红绿灯路口至新兴村广电网络公司路口);
5.连宁南路(自农行路口至大榕树环岛);
6.观景路全段(自江坊红绿灯路口至大坪村村道口) 。
二、限制通行时间、车型:
载质量1.25吨以上载货汽车(含各类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城市道路环卫、消防救援、邮政运输等专用车除外) 。
三、限行车辆管控方式:在限行时段内 , 限行车辆因生产、建设等临时特殊情况 , 需要进入限行路段行驶的 , 应向公安交警部门提出申请 , 经审核备案后 , 依照核发的通行证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 限行车辆行经限行路段路口时可以穿行 。 待相关设施完备后 , 也可通过网上报备完成申请 。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被电子监控设备抓拍或现场查纠的违反禁令标志、禁令标线、停车规定等的交通违法行为 , 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
【交通|关于车辆进城限行的通告】五、本通告自2020年6月20日起实施 。
特此通告 。
连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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