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电脑随机派中后放弃,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 )


七、照顾对象及申请办法
落实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入学政策 。 在义务教育入学招生过程中 , 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 , 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对南京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等 。 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本市2020年赴湖北一线医务人员等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 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 , 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 政策照顾对象名单应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
八、招生要求
01 落实法定责任 。
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 各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 , 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 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困难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少年等的入学情况 , 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和劝返复学工作 。
02 严格执行纪律 。
各校要坚决贯彻落实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和南京市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纪律相关要求 , 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 严格均衡分班 , 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 , 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 。
03 强化督查问责 。
区教育局将成立专项督察组 , 对全区中小学招生工作进行常态督导和专项督查 , 严格按照《2020年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对于违规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 对于非起始年级掐尖招生的民办学校 , 将采取削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的惩处办法 , 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 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生态 。
九、日程安排
6日12日
区教育局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 方案公布后 , 相关学校方可启动招生工作 。
6月19-20日
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地点(雨花台中学高中部)报名登记 。
6月22日
区教育局完成对区域内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材料的审核备案工作 。
6月23日起
各公办小学、民办小学发布招生通告 , 在学校门口公示栏、校园网及其学区范围内醒目位置公布招生公告 , 告知辖区家长具体学区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要求等 。
6月26-27日
公办小学现场报名登记 。 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本校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部意愿 , 学生监护人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字确认 。
6月26日-30日
本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在各就读小学进行初中升学报名 , 各初中学校审核录取 。 具体时间以小学通知为准 。
7月2日
区教育局公布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多校划片试点小学电脑随机派位计划 。
7月3-4日
有意愿参加电脑派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在就读小学填报电脑派位志愿;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有意愿参电脑派位的到区教育局普教科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
7月5-6日
小学新生在报名登记学校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
7月12日
同步进行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南京外国语学校、多校划片电脑随机派位 , 并公布结果 。
7月13日
市教育局开通电脑派位结果网上查询 。
7月13日
发布《关于做好雨花台区2020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报名登记工作的通知》 。
7月13-24日期间
被电脑随机派中或通过南京外国语学校语言能力测评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关学校 , 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 截止时间为7月24日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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