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高质量司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面对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双胜利”工作目标,邳州市人民法院以执法办案为抓手,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司法服务大局的精准性和实效性,通过打造高质量司法为护航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5月11日,邳州市人民法院对外发布“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等6起典型司法案例 。
【邳州法院高质量司法护航高质量发展】朱某某是邳州市经济开发区农业保险协办员,负责所辖乡镇农业保险政策知识的宣传、咨询、农户种植业及养殖业的投保及理赔等工作 。2012年至2016年,朱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与段某某共谋,编造虚假的参保农户、虚假的保险事故,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骗取农业保险理赔款共计人民币32万余元 。期间,朱某某缴付保险费共计9万余元 。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项分散农业风险,维护农民利益的惠民工程,保费由各级财政和农户共同承担 。在一些案件中,农业保险协办员不仅没有积极宣传政策,引导农户参保,反而以农户的名义虚假参保,先垫付保费,后谎报保险事故,再将理赔款占为己有,致使该受补偿的农户无法受偿 。
经审理,法院根据具体情节,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段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
某汽车制造公司因经营不善无法清偿李某到期债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对该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经审查,某汽车制造公司目前已处于停产状态,符合破产清算条件,遂裁定受理李某的破产清算申请 。
案件诉讼以来,法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协调 。该公司厂房是向当地政府租用,企业停产后,厂房处于长期闲置状态 。今年初,当地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一家铝业公司,遂向法院提交了拟使用破产企业厂房的申请 。为切实做好破产企业资产析出,节省破产企业债务成本,法院分管领导带领庭长、承办法官一行当天便赶赴该企业现场勘查调度,要求破产管理人同债权人积极协商沟通,依法妥善安置厂房内破产企业资产,最终将厂房依法腾出交由地方政府使用 。
承办法官表示,进入破产清算的企业存在资不抵债的严重困局,更好地利用有限的破产资产,实现“开源节流”,减少企业债务累计的同时,实现企业资产利益最大化,平衡债权人和债务企业之间的利益,是人民法院处理破产案件时秉承的基本准则 。府院联动机制的确立更有助于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中的有关问题,为企业增值创造条件,同时也有助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市场大局稳定,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 。(邳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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