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儿出租微信号挣零花钱 结果成诈骗帮凶
贪图蝇头小利将自己的微信号有偿租给他人“赚零花钱” , 殊不知被出租的微信号被团伙用于诈骗犯罪 。 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5月9日获悉 , 湖北十堰警方近期发现一利用微信在互联网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 。
据了解 , 男子张某4月21日在QQ空间看到名为“小文”的网友发布了一条关于求租微信的信息 , 大致内容为:求租微信号 , 注册时间需满一年 , 好友需超过100 , 一个号租金每天50元 , 做代理一个号租金每天7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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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儿出租微信号挣零花钱 结果成诈骗帮凶】张某向民警表示 , “小文”承诺其租来的微信号只用于加群发广告及做微商 , 再三表示绝无风险 。 因当时自己手头正缺钱 , 想着借此机会赚点零花钱 , 就没有考虑太多 , 当即答应下来 。 转日 , 张某便将这一轻松赚钱的途径告诉了身边的5位好友 , 自己当起了“代理” , 并继续帮“小文”收集周围朋友的微信号 , 每个号从中抽取10-20元的提成 。
5月4日 , 张某发现自己的微信昵称被改为“百度有钱花客服” , 意识到对方可能用自己提供的微信号进行网络诈骗 。 但是尝到了不劳而获甜头 , 且心存侥幸心理 , 张某不愿从中抽身 , 继续配合“小文”出租微信号 。
经民警调查核实 , 自4月21日至5月6日 , “小文”利用张某提供的14个微信号 , 成功实施诈骗2起 , 涉案价值3万余元 。 张某共收到“报酬”7500余元 , 除了给朋友发放“报酬”外 , 自己从中获利2000余元 。 在证据面前 , 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其对于自己犯下的错误表示十分后悔 。
目前 , 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当中 。
民警提醒:一定要妥善保管支付宝、微信等涉及个人信息的社交账号 , 不要将账号密码等信息告诉他人 , 既要严防被盗号造成财产损失 , 也要谨防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实施违法犯罪 。
通讯员 李诗瑶
文/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 叶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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