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来#唐朝女人装饰品,看起来随意的身后,也是封建社会礼制的拘束( 二 )


唐朝以前,首饰制度仅限于有品阶的女子,平民百姓地位低下,并没有相应的首饰。唐朝时期,平民的地位虽然没有提高,但统治者却对他们做出极大的尊重。唐朝对平民首饰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嫁娶上。
《新唐书》记载:“大袖连裳者,六品以下妻,九品以上女嫁服也。青质,素纱中单,蔽膝、大带、革带,韈、履同裳色,花钗,覆笄,两博鬓,以金银杂宝饰之。庶人女嫁有花钗,以金银琉璃涂饰之。连裳,青质,青衣,革带,韈、履同裳色。”
古人常说封妻荫子,《新唐书》中对平民之女和官员之女首饰的描述,将这四个字体现得淋漓尽致。平民之女虽有花钗,却只能用金银琉璃涂饰,官员之女的花钗却能用金银杂宝装饰。
由此可见,平民虽有权佩戴饰品,却只能居于官员之下,此种体现的阶级差距难以扭转。说到底,唐朝首饰制度的包容性,仅仅只为为官之人开方便之门。这一小细节,也解释了为何书生在古代的地位要高于一般人,为何人人都期盼自家儿孙寒窗苦读,一朝中举。
 #看起来#唐朝女人装饰品,看起来随意的身后,也是封建社会礼制的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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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制不是让人深恶痛嫉的存在,它自夏商时期,便是统治百姓的规矩。女子饰品制度虽比服饰制度落后,可它的重要性也不容小觑。
一方面,它代表着唐代礼制的严谨性和阶级性,无论是《新唐书》还是《旧唐书》,都有对饰品的描写,各个品阶的女子佩戴怎样的饰品,都写的一无巨细。
另一方面,女子想方设法设计出不在礼制中的饰品,它体现着女子对封建礼教的反抗对自我的追求。但从平民之女与官员之女饰品的比较中我们也可以得知,唐朝女子对礼制的抵抗,无疑是蚍蜉撼树。在封建统治下,无论什么制度都受礼制束缚,因为它是统治者控制百姓,让其敬畏天子、敬畏皇权的工具。
参考资料:《新唐书》《唐语林》《旧唐书》《古代女子饰品制度研究概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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