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姜堰】兴化、姜堰两地将强化停车秩序管理

01
关于加强兴化城区道路停车
秩序管理工作的通告
广大市民:
在疫情防控期间 , 因我市小区、社区均严格落实封闭管理措施 , 大量机动车占用道路停放 。 当前随着复工复产形势的发展 , 生产生活逐步恢复 , 道路交通流量日益加大 , 机动车占用道路乱停乱放 , 严重影响道路正常通行 , 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
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 护航我市经济发展 , 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有序出行 , 市公安交警部门决定自3月20日起加强城区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力度 , 全面启用机动车违停抓拍系统 , 重点整治主次干道上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乱停乱放问题 。
希望广大市民相互转告 , 支持配合交通管理工作 , 文明、规范、有序停车 , 共同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文明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
特此通告 。
兴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3月19日
02
关于恢复姜堰全区道路车辆
违法停放人工现场采集工作的
通告
各位市民朋友:
疫情防控期间 , 姜堰交警大队针对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 , 对车辆违停暂停人工采集的管理措施 。
随着人们生产、生活和公共交通的逐步恢复正常 , 乱停乱放车辆将严重影响交通秩序 , 尤其是单行道、灯控路口、商业门前、小区出入口等路段、路口 。 为规范城区道路通行秩序 , 保障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 以及人们出行安全顺畅 , 避免交通拥堵 , 根据我区交通实际情况 , 决定从2020年3月20日起恢复姜堰全区道路车辆违法停放人工现场采集工作 , 敬请广大市民给予配合和支持 。
一、对姜堰主城区严管路段内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停放或临时停车的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处100元罚款 , 记3分 。
二、全区其他道路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 处50元罚款 。
请广大市民和车主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 文明出行 , 规范停车 , 共同营造文明规范、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
特此通告 。
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
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3月19日
【【 姜堰】兴化、姜堰两地将强化停车秩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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