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如何分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如何分
婚前买房的首付款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还贷款的部分 , 除夫妻双方有另外的约定外,是视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 由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证登记的是谁的名字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具体分割需要区别对待 。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在银行贷款并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 , 是需要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贷款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 ,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 , 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前买房 婚后共同还贷 具体怎么分民法典现在很多年轻人结婚都会购买房子,随着房价上涨 , 一般都会选择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 。但是感情这种事说不准,有些人结婚没多久就婚姻破裂 , 涉及到房产划分的情况 。那么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怎么分?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婚前买房婚后怎么分,给有这方面需求的朋友提供参考和建议 。
一、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怎么分
1、在婚前按揭买房 , 通常有三方,分别是购房人、开发商、银行 。因此当作为购房人的我们与开发商签订完商品房合同,付清了首付款并且银行已经将发放的贷款划给开发商之后,买房的流程就基本结束了,接下来是进行产权登记,拿到房产证的时候就已经完全属于购房者了 。
2、当两个人结婚以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必然会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 当发生离婚的时候,除非有特殊的协议,否则房屋的产权是不会进行分割的,只会对一起偿还的房屋贷款部分进行补偿,但是房屋增值部分就不会属于另一方 。
3、根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
二、婚前买房婚后怎么分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如何分】1、婚前一方出钱买房
婚前买房属于个人财产,房子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 。打个比方,婚前是男方买房,如果后期出现离婚的情况,房子应归属男方 , 除非有把房子做夫妻共同财产的公证 。
2、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
遇到这种情况比较复杂 , 婚前买房,从房产登记那一刻起,房子就属于房产证上的人,即使后期夫妻双方一起还贷款,发生离婚时除非有特殊的协议,否则房子依旧是属于购房者 , 但会对一起还贷的人做出相应赔偿,增值部分就不会属于另一方了 。

婚前购买房产婚后共同还贷怎么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在婚后与配偶共同还贷,如果夫妻二人之后离婚的,房产所属首先由夫妻二人共同协商如何分配;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分割,法院会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的一方 。同时,产权登记一方有义务继续还贷,尚未归还的贷款是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对于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 , 产权登记一方应该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解释三全文》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 ,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 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前买房婚后没有共同还贷怎么分法律分析:虽然房子在婚前是由个人进行首付的,但是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尽管房产证只有您的名字,房子也有配偶的份 。如果遇到离婚等情况,夫妻需自行商议 。对于不能达成协议的 , 人民法院一般会将房产判给房产证署名一方,未来房贷自己偿还 。但是对于另一方 , 需要根据共同还贷数额以及房屋涨价的部分进行补偿 。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如何处理,应该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法院不应该判决由哪一方所有,而是待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再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 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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