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安置房买卖税费怎么收,安置房买卖增值税是全额退款

安置房买卖增值税是全额退款吗【二手安置房买卖税费怎么收,安置房买卖增值税是全额退款】
安置房买卖增值税并非全额退款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 , 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 。如果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 , 免征增值税 。这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值得注意的是,安置房需要过了规定的年限 , 才可以入市进行交易(部分地区三年内不得交易,部分地区五年内不得交易,部分地区在五年内干脆暂不予办理房产证) 。
二手安置房买卖税费怎么收买卖商铺是需要交税费的,一般来说,税费是这样计算的: 一、买家支付的税费1、房产交易税:11元/平方米 。2、房屋登记费:550元/本(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收取工本费) 。3、权证印花税:5元/本 。4、印花税:房屋产价的0.05%.5、契税:交易价(或评估价)×4%.二、卖家支付的税费卖家出售的时候,商铺不论年限 , 都要交纳以下几种税费:1、房产交易税:3元/平方米 。2、印花税:房屋产价的0.05%.3、土地增值税:· 可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土地增值税=(转让收入-上手发票价(每年加计5%)-有关税金)×适用税率 。· 不能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 , 土地增值税=(转让收入-转让收入×90%)×30%.4、个人所得税:据实征收为(转让收入-房产原值-合理费用)×20%,核定征收为转让收入×7.5%×20%,转让收入-房产原值-合理费用相当于个人净收入 。5、营业税及附加税:· 可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为(转让收入-上手发票价)×5.5%.· 不能提供上手发票的,为转让收入×5.5%.· 税费为差额的5.56%6、土地出让金:· 商业用途用房,按其网格点基准地价的35%计收;· 商业路线价区段路的商业临街宗地 , 加收路线价的10%;· 办公用途用房按其网格点基准地价的30%计收 。7、土地出让金契税:按本次征收土地出让金价款的3%征收 。
最近春节期间各地的房产限贷措施搞得人心惶惶 。有人说房价必跌,有人说房价还会涨 。对于我们芜湖三四线城市的房市来说 , 房价贵的有,便宜的也有,刚需的还是要尽早买 , 投资的就别有侥幸心理了 。说到房子,芜湖本地的安置房交易也是比较红火的 。各区的安置房体量大 , 价格相对便宜很多,而且很多买卖都是在好几年前,等到能够办证了明面上的交易量大幅上涨 。因而,这几年接待咨询、委托代理安置房买卖、办证纠纷的案件有不少 。其中要求配合办理房产证的诉求是大多数,但也有个别涉及到了安置房交易税收财政补助的问题 。芜湖的安置房交易税收财政补助是芜湖市政府为维护安置户合法权益,也系为了顺利完成征收工作而设定的,是安置房交易后,政府依据“先缴后补”原则,补助拆迁安置户出售安置房时支出的税费 。一般来说,该补助系直接拨付给安置户账户的 。但在交易时,安置房卖方一般都会要求买方承担房屋交易的所有税费 。此时矛盾就出现了,买方会认为既然所有税费都是我承担的,那么交易税收的补助自然由我享有 。但该认知会得到支持么? 答案是不会!买卖双方虽然约定了办证时的税费承担内容 , 但约定中并不包含安置房税收财政补助这一权利义务 。安置房交易税收财政补助并非是税费的直接减免,在无明确合同依据的情况下 , 买方就不能享有安置房的交易税收补助 。当然,如果买卖双方协商约定该税收补助由实际交款人享有,那么税收补助先发放至出售人即拆迁安置户账户 , 可以再由拆迁安置户支付给交款人,实际为出售拆迁安置房一方将财政税收补助款让渡给买受人 。所以 , 在补助申请表中一般会有“补助发放至税法规定的应纳税人账户,不发放至实际交款人账户,请买卖双方自行协商”的表述 。故,拆迁安置房的安置户出售人是安置房税收财政补助这一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买方不享有交易税收补助 。大家在交易合同中一定要约定清楚,避免纠纷 。

二手安置房买卖税费怎么收,安置房买卖增值税是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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