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怎么拿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时效规定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怎么拿到
员工正常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如果您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
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 , 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 , 人力资源部通知您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
3、您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
4、工资中涉及保险 , 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
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 , 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您的工资 。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您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时效规定没时间规定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没有时间限制的,它是保障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伤残补助,劳动合同不解除,它就长期有效;一旦劳动合同解除,单位就得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申请的具体流程可以去社保部门,也可以委托单位带领 。


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劳动者属于工伤,即劳动者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劳动者属于工伤 , 因为该赔偿项目是法定的工伤待遇,必须以构成工伤为前提 。


2、经过伤残鉴定,属于5-10级伤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1-4级的工伤工伤职工失去了劳动能力,所以由单位保留其劳动关系 , 退出劳动岗位,所以1-4级的伤残职工不存在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


3、劳动者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者提议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如果劳动者仍然在劳动合同期内或者与用人单位一直保持劳动关系,则不存在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只有劳动关系终结时,才存在支付费用的问题 。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多长时间能拿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般从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结论次月能打到卡上 。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2012修订)(一)》
第七十九条业务部门应将工伤待遇核定结果通知申请工伤待遇的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供养亲属,履行告知义务 。
第八十条业务部门每月根据工伤待遇、待遇调整、待遇重核等相关信息,建立当月工伤职工待遇支付台账,生成《工伤保险基金支出核定汇总表》(表6-1) , 转财务部门 。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从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结论次月起计发;供养亲属抚恤金从死亡的次月起计发,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的第4个月起计发 。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垫付的工伤医疗费可通过签订代发协议的商业银行进行支付;在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发生的费用可通过与工伤协议机构网上审核后进行直接结算并支付 。
第八十一条 工伤职工在享受工伤待遇期间被判刑收监的,其工伤待遇仍按照原渠道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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