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直系不予录用”能否改变“世袭制”

“三代直系不予录用”能否改变“世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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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直系亲属不能招聘!山东烟草局的一条招聘公告引起了广泛关注 , 而且热度持续升高 。

公告中明确规定 , 应聘者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 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 担任领导成员的单位系统的岗位 。 这一规定再次引发了公众对国企人事管理的讨论 。
其实 , 山东烟草局并非首个提出此类规定的机构 , 包括江西中烟、山西烟草局、云南烟草局等在内的多地烟草部门 , 都早在招聘中提出同样的要求 。 这一现象的背后 , 是国家烟草局早在2020年就下发的烟草行业招聘工作管理办法 , 要求应聘者在填写报名信息时须说明与烟草系统职工的亲属关系 , 以便按相关规定在组织招聘工作时安排回避 。

然而 , 这一要求并没有将话说死 , 只是提出了应聘者需要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进行说明 , 并由招聘单位在组织考录时进行回避 。 也就是说 , 儿子可以报考老子的单位 , 只要在笔试和面试等所有环节中 , 老子避开即可 。
然而 , 这种“三代血亲禁止报考或回避制度”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中早已是基础要求 , 并已实行多年 。 尤其是公务员和事业编 , 这方面的要求更为严谨 。
面对山东烟草局的招聘公告 , 很多人认为一定会有其他变通的方式 。 例如 , 这个限制条件的适用范围到底有多大?是局限于乡、县还是市、省级别?此外 , 是不是还可能通过“资源互换”的方式曲线安排 , 比如两个不同单位的人互相“拉人” 。
对于这个话题 , 个人认为最好的限制办法还是公开招聘 。 这种公开应该是全方位的公开 , 其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条件的绝对公开” 。 这样不仅保证了公平公正 , 同时也消除了质疑之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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