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px项目事件—公众参与渠道不足对政府的影响?


厦门px项目事件—公众参与渠道不足对政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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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导航:
  • 公众参与渠道不足对政府的影响
  • 厦门PX项目事件的事件背景
  • 厦门PX项目事件的事件后续
  • 如何走出困境:科学普及与科学决策并重,该如何做?
  • 厦门PX项目事件发生的原因是什么?
  • 厦门PX项目事件的媒体评价
Q1:公众参与渠道不足对政府的影响
在公众参与不断走强的时代和制度背景下,无论公共管理部门的态度怎样,公众参与都对政治生活和政府活动发生着越来越大的影响 。在中国,兴起于政府观念和能力准备不足前提下的公众参与,无疑对于政府公共决策能力提出了崭新的挑战和提升的现实需要 。
就公众参与自身而言,先天具有局限性 。具体分析,公众参与决策最基本的悖论有:第一,公共决策效率与民意普遍性的矛盾 。一般来说,公共行政的成本、政府决策运作的成本会因公众参与而增加 。参与过程的复杂多变、参与人数之众、参与者意向的相互冲突都会影响决策的效率 。[2]第二,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之间的矛盾 。公共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是现代政府决策的两个基本目标,然而民主化与科学化之间存在着矛盾,在科技高度发展的社会里,公众常不能理解政策质量标准中包含的知识,虽然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很多决策事项,由于公众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导致参与能力欠缺 。换言之,公共决策参与机制民主化不必然导致决策科学性甚至可能走向反面 。第三,民意的真实性与决策的合理性之间的矛盾 。当人们评论公众参与有助于决策达成时,同时发现公众意见容易被各种因素所误导或左右,真实的民意有时很难获得,因而导致公众参与可能会减少而不是增加决策的公平性 。[3]充分认识这些困难的基础上,如何设计有效的公众参与,克服公众参与的悖论,这是政府要面对的问题 。
由于法律的赋权性规定,公众参与获得了合法性,政府决策再也不可能回避公众参与 。问题在于,法律规定常常是原则性的,尤其是在我国公众参与立法刚刚起步的现实环境下,法律并没有提供完善的制度模式供决策者运用 。怎样做?怎样做好?怎样使公众参与是有效的,公共决策是高质量的?这需要由政府决策者主导实现,制度不完善的后果由政府承担,也要由政府在个案中来弥补,这无疑给政府决策能力带来挑战 。例如怒江电站事件、圆明园防渗工程事件、厦门PX事件等都反映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的先天不足 。2003年的《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1条规定:“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公众参与的空间限定于规划环评,参与主体、征求意见的对象、具体形式等规定都极其粗疏 。较之环评法,2006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较为详细的规定,但由于立法技术局限等原因,对规范公众参与并没有取得实质性进步,《暂行办法》近年来的实施效果证实了此点 。环评公众参与法律制度的问题在行政决策领域普遍存在 。
由于公众参与的制度吸纳不够、公众理性参与意识缺乏,以及一些地方政府的违法行为引发公众对立情绪,制度外公众参与在各地风起云涌 。这种情形一方面引发人们思考,公众参与是否能够有利于真正形成高质量的决策;另一方面,无疑给政府决策者提出了更高的能力要求,挑战着政府制定决策的能力和实施决策的能力 。改变这一现实状况的途径,除了继续完善参与制度、持续培养公众理性的参与意识,在政府层面来说,那就是加强能力建设,谋求公众参与环境下决策能力的不断提升 。
公众参与在给政府决策带来挑战的同时,也带来了机遇,对政府决策能力建设将产生积极影响 。政府决策的价值取向在于公共利益,决策的公共性决定了民主参与的必要性,这是公众参与的理论正当性基础 。具体而言,公众参与对政府决策能力建设的意义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
【厦门px项目事件—公众参与渠道不足对政府的影响?】(一)公众参与有助于决策者发现问题、获取信息
公众对政活动的积极参与、形成良好的互动合作关系,将有助于决策者更有效地发现问题、准确界定决策目标,这是有效决策的基础 。公众参与还有助于决策者广泛征询公众意见,获取全面、有效信息以作为制定决策方案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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