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尔斯海默谈中国 米尔斯海默( 三 )


(4)案例研究方法的问题 。不仅实证研究不多,具体研究方法的应用也存在诸多问题 。第一,使用单个案例实例的方法很多,这种研究在案例选择上有很大的随意性,说服力不够 。[15]其次,在比较案例时,没有按照科学方法的原则控制条件,使得采用的很多案例不具有可比性,比如将迦太基、古希腊与现代案例进行比较,[16]或者将英美崛起的地缘政治环境与当代中国进行比较 。[17]由于个案之间的条件相差太大,这种比较无法得出可信的结论 。第三,对地缘政治的研究往往只停留在相关性(通常是时间序列的相关性)的研究上,仅仅通过简单的归纳得出海权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是必要的结论,很少涉及到地缘政治对一个国家的兴衰有怎样的作用 。[18]少数定量研究讨论了地理之外的制度、贸易等竞争因素对国家发展的影响,但也仅停留在相关性层面,无法追溯机制 。[19]第四,地缘政治研究还存在过于简单化和线性化的问题,喜欢夸大某一因素在某一方面的作用 。但实际上,除了对海权过于偏执之外,我们也不能简单地认为单一因素推动了国家发展 。[20]第五,地缘政治研究案例存在样本选择偏差,尤其是基于结果的案例选择 。比如一些研究成果根据霸权衰落的例子得出霸权衰落是过度扩张造成的结论 。[21]但实际上,霸权在崛起时期也有扩张失败的例子,但并没有造成霸权的衰落,如何衡量“过度扩张”是很随意的 。相关论证隐含着基于事后结论的判断,难免有循环论证之嫌 。
(三)变量选择的缺陷
地缘政治理论脱胎于政治地理学,最初的理论天生带有地理决定论的倾向 。地理是影响一个国家发展的至关重要的因素,但绝对不是唯一的因素 。科学的地缘政治必须摒弃单因素决定论,无论是地理环境、观念还是文化 。把自然地理作为单一决定因素的讨论面临的最直接的问题是,为什么在地理不变的情况下,国际体系却在逐渐演变?比如,仅仅用地理因素很难解释过去的欧洲和现在的欧洲在安全问题上的巨大差异 。摩根索并不否认地理对国家权力的影响,但他明确指出单一地理因素决定论是伪科学 。[22]地理因素决定论即使在特定的时间空也不可能有足够的解释力 。正如亚伦所说:“(地理)位置给人们留下了少量的自主权,这为人们在不同的决策中提供了选择 。选择既不是偶然的,也不是莫名其妙的,而是自然环境强加的 。”[23]无论是麦金德还是孟德斯鸠的理论,都无法解释为什么同样地理位置的国家会在短时间内采取完全不同的政策 。
此外,在解释变量和自变量的选择上,有些研究存在因果链过短的问题 。地缘政治的因变量通常是一个国家的命运,即大国的兴衰,而自变量则是陆权/海权 。陆权/海权的概念本身就比较模糊,通常是指国家战略发展的偏好或属性 。但在具体论证中偷换概念来证明自己观点的正确性是必然的 。通常情况下,自变量不应该和因变量靠得太近,但很多地缘政治话语中都存在这样的错误,所以很容易出现重言式 。
麦金德著名的《天使耳语》也有这样一个问题:谁统治东欧,谁就控制了“心脏地带”;谁统治了“心脏地带”,谁就控制了“世界岛”;谁统治了“世界岛”,谁就控制了世界 。[24]事实上,控制“心脏地带”需要极大的资源和力量,历史上几乎没有哪个大国真正做到过 。因此,拥有控制“心脏地带”的实力,就非常接近成为世界强国的意义 。海权也是如此 。拥有马汉所说的海权三个环节(生产、航运、殖民),基本上接近于一个大国的崛起,甚至很难说这三个环节是崛起的原因还是结果 。[25]
如果把海权或陆权作为自变量而不是中介变量,就会产生内生问题 。比如认为英国的衰落是因为陆权的衰落(即殖民地的丧失),陆权的衰落是因为殖民地的丧失 。如果考虑殖民地是如何流失的,就会陷入以下的论证循环:国家衰落→殖民地流失→地权衰落→国家衰落 。[26]
两种地缘政治研究方法
这一部分在总结以往研究的基础上,从两种基本的研究范式入手,依托地缘政治学的基本理论深化对文本的理解,并对地缘政治学案例进行比较分析 。
(一)地缘政治的范式
梳理了地缘政治的概念和定义后,就很容易排除上述的“伪地缘政治研究” 。在这一部分,作者借鉴了秦亚青教授的两个二分法(实体/概念和结构/过程)来描述地缘政治文献的分布 。[27]物质性强调物质因素的决定性作用,在地缘政治中最激进的表现就是地理决定论;概念性强调观念在地理环境的主观认识中的建设性作用 。结构和过程的二分法可以追溯到地缘政治学的创始人鲁道夫·契伦 。他把地缘政治分为两种:一种涉及到一个国家的空特征,把国家看成空之间的现象;另一种侧重于把国家作为一个更大体系的一部分来研究,这个体系包括领土扩张、大国的特殊国际地位等等 。[28]在本文中,结构性地缘政治强调结构性因素对国家的塑造,而过程性地缘政治则关注特定国家内部的个人和社会化过程对国家行为的影响 。根据这两种二分法,作者使用下面的2×2表(见表2)将地缘政治研究分为四种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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