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头支票是什么意思(开出空头支票会受到什么处罚)

本报采访人员陶玉琼实习生胡
近日 , 有读者在“秦观天下”微信官方账号后台留言:“我是做农产品生意的 。去年夏天 , 一家罐头公司从我这里购买了价值8万元的水果 , 付款时给我开了一张支票 。发行日期是2020年7月29日 。两个月后 , 我拿着支票去银行取钱 。银行告诉我公司账户资金不足 。我拿的支票是空的 , 所以拒绝退款 。此后 , 我多次联系这家公司 , 要求他们收回支票 , 转账付款 , 但对方一直以资金周转问题为由拖延付款 。请问现在该如何维权?我可以去法院起诉吗?”
就读者反映的问题 , 采访人员采访了市长安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助理法官王 。
【空头支票是什么意思(开出空头支票会受到什么处罚)】支票的便捷流通是商业交易中常见的支付方式 。付款人只要在支票上填写金额号并加盖有效公章 , 收单人就可以去银行支付相应金额 。但由于票据附有钱权 , 可能会出现'空支票'的情况 , 即由于出票人银行账户存款不足以支付票面金额 , 或者印鉴不符 , 持票人无法从银行支付相应款项 。”王说 , 在实践中 , 收到空支票后 , 维权渠道还是比较畅通的 。签发空支票是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有惩罚措施 。根据《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 签发空支票或与其预留签章不符的支票 , 中国人民银行将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的2% 。所以收到空支票的持票人可以向当地人民银行举报 。另外 , 如果出票人根本没有履行付款义务的能力 , 开空支票的目的是为了骗取权利人的财物 , 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的规定 。持证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 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194条、第200条的规定 , 个人或者单位签发空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 可以构成票据诈骗罪 。根据金额和情节轻重 , 他们将面临最高无期徒刑和50万元以下罚款或没收财产的处罚 。
“留言的读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但不能主张行使票据的权利 。”王指出 , 根据的有关规定 , 如果支票持有人自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内未行使对前手的追索权 , 票据权利将消灭 。因此 , 一般情况下 , 权利人发现票据被银行拒绝后 , 应当及时向债务人提出付款请求 , 或者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 向出票人主张票据权利 。本案中 , 票据债务人明显超越了票据权利的限制 , 丧失了票据追索权 。但是 , 票据权利的消灭并不意味着权利人不能取得货款 。根据《票据法》第十八条规定:“持票人因票据权利限制期间届满或者票据上记载事项不足而丧失票据权利的 , 仍享有民事权利 , 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相当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的利益 。”也就是说 , 读者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 基于买卖合同向交易相对人主张民事权利 , 要求对方支付相当于未付款项的款项 , 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
总之 , 持票人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 在接受支票时要仔细审查出票人的信用状况 。万一收到空支票 , 也不用太紧张 。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在不同时限内根据相应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可以积极向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举报 , 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在维权时 , 要根据不同的案件提供相应的证据 , 以便得到更好的法律支持 。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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