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公租房管理办法-马鞍山公租房申请条件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安排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协助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做好本辖区保障性住房需求申报统计、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和资格初审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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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马鞍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马鞍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户主为申请人;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家庭应当提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申请人应当持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
【马鞍山公租房管理办法-马鞍山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市政府确定的低收入标准;
(二)申请家庭人均现有住房面积符合市政府确定的面积标准;
(三)申请家庭在本市市区有非农业户口,且至少有一名成员在本市市区取得非农业户口三年以上;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存在法律支持、扶养或赡养关系 。
受理廉租住房保障申请的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 。申请人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宣城市租赁住房补贴申请表》或《宣城市实物配租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状况证明 。
(三)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家庭租赁住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
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函往来等方式核实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 。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
马鞍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已取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的家庭:无需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即可 。填写《轮候公共租赁住房预登记表》,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范围 。轮候家庭之外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如果想申请公租房,相关规则还在制定中 。这些家庭可以在申请“三居室”资格的同时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 。
考虑到居住在公共租赁住房人员的经济负担,结合我市目前租赁住房市场情况,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安排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协助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做好本辖区保障性住房需求申报统计、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和资格初审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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