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南州公租房申请条件和买卖政策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并应对不同群体实施级差化租金;在投资主体方面,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租房建设,并制定了包括税收在内的优惠政策 。

贵州黔东南州公租房申请条件和买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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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及销售政策
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辖区城镇户籍,在本辖区工作或居住的;申请人配偶未在贵州登记的,应视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城镇职工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含80%) 。
【贵州黔东南州公租房申请条件和买卖政策】(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小于15㎡(含15㎡) 。
(4)没有租住的廉租房、直管公房或自办公房 。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财产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或委托拍卖该财产 。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表明,未来将逐步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 。近日,该区于2015年开始受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与往年不同,2015年首次实施年度验收 。首次将农民工和本地户籍人员分开申请,申请条件较往年宽松很多 。往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仅限于每年4月至5月 。
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共租赁住房买卖政策
《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首次向社会公布 。今年,公租房目标新增3类人群,包括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区引进技术人才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由政府引导,对不同群体实行差别租金;在投资者方面,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租房建设,制定包括税收在内的优惠政策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新增三类农民工首次纳入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农民工可单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如果全家都住在这个小区,家庭就是申请单位 。原则上,有正式工作的农民工是每个家庭的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是共同申请人 。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农民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根据进城务工人员落户的相关规定,必须达到一定的分数线;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和未婚子女在本市无私有财产,用人单位未安排住房或租住公房;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前3年内未在本市购买、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财产 。首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为3年 。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本区城镇户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租住政府公房 。虽然拥有住房或租住公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以下(含15㎡);在本市,未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扶贫住房、微利住房等保障性政策性住房的;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前3年内未在本市购买、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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