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从属性)

我们都知道在工作的时候,正规公司会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目标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然而,在实践中,写劳动合同通常是由公司完成的 。了解劳动合同知识可以帮助劳动者更有效地签订劳动合同 。那么劳动合同的含义是什么,劳动合同有哪些必备条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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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含义是什么,劳动合同有哪些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从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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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伦律师事务所吴婷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了解双方权利和责任的协议 。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改革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责任 。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重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地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险、工作条件和职业伤害防护;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从属性)】(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密、补偿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事项 。
广东天伦律师事务所吴婷律师评析:
根据法律规定,除上述七项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一般称为协商条款或者约定条款 。其实称之为随机条款似乎更准确,因为必要条款的内容也需要双方协商同意 。此类约定条款的内容是在国家法律法规不明确或没有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协商约定的一些随意条款 。行政部门印制的劳动合同样本一般都会写明必备条款,同时会留出一定量的空空白,供双方随意约定部分内容 。比如可以约定试用期,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内部的一些福利,房子的分配或者购买等 。
吴婷律师沉着冷静、勤勉敬业,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执业经验 。执业以来办理各类诉讼案件、执行案件数百件,更好地保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从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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