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丽热巴|支持明星维权!现在造谣真的没有成本了吗?必须让造谣者付出代价

迪丽热巴|支持明星维权!现在造谣真的没有成本了吗?必须让造谣者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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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 , 迪丽热巴工作室发声明 , “近日有部分造谣者在互联网平台发布传播大量我司艺人迪丽热巴的不实信息 , 内容纯属恶意造谣 , 无中生有!严重侵犯了迪丽热巴女士的合法权益!我司已采取法律手段 , 坚决维权!请相关用户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明星维权了 , 但是这一次造谣真的是离谱到家了!P图造谣迪丽热巴怀孕?人家美女勤勤恳恳的工作 , 根本就没有时间去谈恋爱 , 更不用说怀孕了!狗仔要不要看看自己在说什么啊!内娱已经到了由狗仔p图就可以随意造谣的地步了吗?必须告!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 , 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
而此处的谣言 , 也包括网络谣言 。 甚至 , 在《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 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 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 , 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 , 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具体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 , 足以贬损他人人格 , 破坏他人名誉 , 情节严重的行为 。

另外 , 《民法典》也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谣言的合理注意义务和管理义务 , 对于一些互联网企业来说 , 如果没有及时对谣言进行处理 , 任其发酵造成严重后果 , 将会承担侵权责任 。
【迪丽热巴|支持明星维权!现在造谣真的没有成本了吗?必须让造谣者付出代价】总之 , 对付网络造谣者 , 法律有很多具体规定 。 但这一次 , 不要再放过这些造谣者了 , 支持明星维权 , 必须要让造谣者付出惨痛的代价 , 让她们知道造谣是有成本的 , 才不会再继续“惹事生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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