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招弟改名”背后:女孩在学校因名字被男孩孤立,找工作被HR歧视( 三 )


在网上 , 不少市民反映多次申请改名被拒 。 在广东某地政府官网的互动版块上 , 名为“群娣”的女子留言中诉说 , 她在当地派出所提交改名申请 , 2020年到2021年先后提交两次都被不同理由驳回 。
据北青网2020年12月报道 , 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称 , 其性别女 , 名胜男 , 谐音“生男” , 因为名字从小遭受到同龄人嘲笑 , 上学期间曾因名字遭受校园欺凌 , 在社会上参加工作常被混淆性别 , 遭受外界言语暴力及心理压力 , 故申请改名 。
阜阳市政府当时回复表示 , 根据阜阳市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相关规定 , 有五种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名 , 但该女子姓名不在变更范围内 , 故不予变更 。
另据九派新闻报道 , 2022年 , 有浙江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 , 表示自己申请改名被拒两次 。 其名字里有“胜男”二字 。 7月8日 , 嘉善县公安局回应:改名申请要符合《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中的成年人改名条件 , 再提交与理由对应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 “您的名字未违背公序良俗 , 提交的改名理由不充分 , 故审批不予通过 。 ”
难题:相关行政法规没跟上民法典变化
为何受同种类型名字困扰的“招弟”“迎娣”和“群娣”们 , 改名的流程却宽严不一?
2021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姓名权有如下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 , 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 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也就是说 , 只要不违背公序良俗 , 自然人有权依法改名 。
但撰写过《公法上的姓名权》等作品的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刘练军告诉澎湃新闻 , 严格来说 , 民法典前述规定并不能作为姓名登记直接的法律规范基础 , 因为民法典是民事规范 , 不是行政规范 , 而姓名登记具体是行政登记行为 , 它最直接的规范基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上海市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也告诉澎湃新闻 , 姓名权是当事人的民事权利 , 但也要遵循当事人户籍地管理的法律法规 , 改名须有正当理由 , 不是想改就改 , 而对于改名的具体操作 , 是地方性规定 , 又各有不同 。
公安部《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规定 , “年满18周岁的人 , 要变更现用姓名时 , 应适当加以控制 , 没有充分理由 , 不应轻易给予更改 。 有充分理由的 , 也应经派出所所长或乡长批准 , 才可以给予更改 。 不好决定的 , 应报上一级户口管理机关批准 。 ”
因此 , 各地针对姓名修改倾向严格对待 。 比如 , 安徽省户政管理规定 , 成年人变更姓名需要满足“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或“名字中含有冷僻字” 。
在江西等地 , 成年人变更姓名需要满足“非自身原因而造成的身份证名字错误的”“身份证名字或名字的谐音违背公共秩序、善良风俗 , 或者容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伤及本人感情的”“身份证名字中含有冷僻字 , 或者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等7种情形中的一种 。
在上海 , “在同一学校或者工作单位内姓名完全相同的”“名字的谐音易造成本人受歧视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等情形也列入常住户口居民变更名字的情况 。
在前述各省份关于改名的规定中 , “招弟”们常常不符合“冷僻字”“完全同名”的要求 , 更多的人只能从“违反公序良俗”的角度申请改名 。 但各地对于什么样的名字违反公序良俗 , 并没有明确界定 , 比如芃芃认为自己的原名“招弟”违反公序良俗 , 但户籍民警却觉得这个名字很常见 , 没什么问题 。
在刘练军看来 , “招弟”“招娣”这些名字背后的含义实际上是把当事人作为“招来弟弟”这种心愿的工具 , 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女性(女儿)的物化 , 是一定要生个儿子以继承家族香火这种“封建糟粕”在姓名上的反映 。 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 , 生男生女都一样 , 男女平等 , 所以 , 他认为 , “招娣”“招弟”这种名字当然违反公序良俗 。
丁金坤认为 , 对于 “公序良俗”的解释要具体化、类型化 , 解释起来要符合社会常识 , 也要总结各地改名中出现的问题 , “(走)一步 , 有一步的进步” 。
针对姓名登记、变更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 曾有专家呼吁立法 。
民主与法制时报2020年的报道《观察|民法典实施 , 能否让成年人改名不再是难事?》中 , 退休前曾是一名户籍民警的姓名学专家关玺华表示 , 我国缺少一部能统一适用规范的姓名法 。 他呼吁 , 在借鉴国外已有经验的基础上 , 研究姓名立法工作 , 尽快出台姓名法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