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无论是在中医中,还是在西医中,药物都是必不可少的一种组成部分,几乎时在治疗所有的疾病的过程之中,都时需要使用到特定的药物的 。而抗菌药物就是一类在临床医学中比较常用的药物,且在使用抗菌类药物的时候,也是有着一定的原则的 。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抗菌药物的使用原则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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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一、品种选择
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
二、给药剂量
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 。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而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用较小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低限)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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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给药途径
1.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药物,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 。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药效;病情好转能口服时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 。
2. 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皮肤黏膜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后,很少被吸收,在感染部位不能达到有效浓度,反易引起过敏反应或导致耐药菌产生,因此治疗全身性感染或脏器感染时应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只限于少数情况,例如全身给药后在感染部位难以达到治疗浓度时可加用局部给药作为辅助治疗 。此情况见于治疗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时某些药物可同时鞘内给药;包裹性厚壁脓肿脓腔内注入抗菌药物以及眼科感染的局部用药等 。某些皮肤表层及口腔、阴道等黏膜表面的感染可采用抗菌药物局部应用或外用,但应避免将主要供全身应用的品种作局部用药 。局部用药宜采用刺激性小、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性和不易致过敏反应的杀菌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易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不可局部应用 。氨基糖苷类等耳毒性药不可局部滴耳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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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给药次数
保证药物在体内能最大地发挥药效,杀灭感染灶病原菌,应根据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原则给药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红霉素、克林霉素等消除半衰期短者,应一日多次给药 。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可一日给药一次(重症感染者例外) 。
五、疗程
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特殊情况,妥善处理 。但是,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鲁菌病、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方能彻底治愈,并防止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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