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增加值计算公式(试论工业增加值的两种计算方法)


工业增加值计算公式(试论工业增加值的两种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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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增加值的计算公式(兼论工业增加值的两种计算方法)
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示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是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的价值后的余额,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的价值 。
计算工业增加值通常有两种方法 。一是“生产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形成来看,消除生产过程中中间投入品的价值,从而获得新的附加值 。公式为:工业增加值=当期工业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 。二是“分配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原始收入的初次分配的角度来核算工业生产活动最终成果的一种方法 。其计算公式为:工业增加值=工资+福利费+折旧费+劳动和失业保险费+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营业盈余 。或者:工业增加值=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净产品税+营业盈余 。那么,如何用“生产法”和“分配法”计算企业的工业增加值呢?本文将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做一些探讨 。
一、按“生产法”计算:
这种方法是目前大多数工业企业采用的最常用的方法 。从上面的公式看,“生产法”计算工业增加值涉及三个要素:一是当期工业产值,二是工业中间投入,三是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
1.如何计算当前工业总产值:
(1)概念:按现价计算的工业总产值是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形式生产的工业最终产品或提供的工业劳务的总价值 。

(2)计算原则:计算工业总产值应遵循三个基本原则 。
【工业增加值计算公式(试论工业增加值的两种计算方法)】工业生产原则:即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所有通过检验的产品,无论是否销售,都应包括在内 。相反,所有非本企业生产的产品都不计入本企业的工业总产值 。
最终产品原则:即所有列入工业总产值的产品,必须是企业生产的经检验合格,不需要进一步加工的最终产品 。如果企业有对外销售的中间产品(半成品),对外销售的中间产品也应视为企业的最终产品 。
工厂法原理:即工业总产值以工业企业为单位,即工业总产值按企业最终产品计算 。用这种方法计算的工业总产值,不允许在企业内部重复计算,而是在企业之间重复计算 。
(3)计算方法:工业总产值包括三部分:本期生产的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期末与期初半成品的差异价值 。
①本期生产的产成品价值:指企业本期生产的、报告期内不再加工的全部工业产成品(半成品)的总价值,包括企业生产的自制设备和提供给企业建设项目、其他非工业部门、生产福利部门等单位的产成品价值 。本期生产的产成品价值,是用自备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数量乘以本期不含增值税(销项税)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计算的;在会计核算中,按成本价结转的自制设备和自产的产成品,应按成本价核算,产成品价值不包括订货方加工的产成品(半成品)价值 。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可以这样做:首先由各产成品生产分公司的统计人员分别报送当期的合格入库数量(报告期内一般每月结算一次)(按各种规格上报),然后由销售部门的统计人员按品种、规格报送销售单价,再按品种、规格将产品产量与销售单价相乘,得到当前生产信息资源网的产成品价值 。
②对外加工费收入:指报告期内企业对外承接的工业产品(包括订货方加工的产品)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外工业修理作业取得的加工费收入 。对外加工费收入按不含增值税(销项税)的价格计算 。
③自制半成品的期末差异值:为报告期期末减去自制半成品期初的差异值 。
2.如何计算工业中间投入:
(1)概念:指企业在报告期内为工业生产活动支付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等实物产品和劳务费用 。
(2)计算原则:工业中间投资的计算有三个原则 。
a、必须是从企业外部购买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不包括生产过程中回收的废料和自制产品的价值;
b、当期必须投入生产并一次性消耗的产品和劳务的价值,不包括固定资产的转让价值;
c、中间投入的计算口径必须与工业总产值的计算口径一致,即工业中间投入所包含的产品和劳务的价值必须已经包含在工业总产值中 。
根据具体内容,工业投入分为五类:直接材料、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销售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和利息费用 。具体计算过程:①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可以利用决算报告中的“制造费用明细表”进行计算,即将运输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劳动保护费、差旅费、保险费、水电费、办公费、人工费、绿化费、排污费、机器材料消耗、修理费等属于中间投入的项目相加 。②销售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可以用“销售费用明细表”计算,即将差旅费、办公费、机器材料消耗、装卸费、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修理费、运输费、代理费等属于中间投入的项目加在一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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