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构成诽谤罪? 什么是诽谤罪

毁谤罪是指故意假造并分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损坏他人声誉,情节严重的行动 。毁谤他人会给他人的生涯、工作等带来严重的影响,我国设立这一罪名可以有效的限制毁谤这一行动的扩展化 。那毁谤罪怎样量刑?哪些行动构成毁谤罪?

哪些行为构成诽谤罪? 什么是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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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比如说我见一个顾客手里拿了一个东西跟我店里的一样,我不知道他是在我同事手里买的,然后我就追上去问他东西是在哪里买的,他就以为我把他当小偷了,资源网毁谤了他.请问我这样算毁谤吗?
河北东方伟业律师事务所徐振西律师解答:
显然不算,根据如下:
毁谤罪,是指假造并且漫步某种事实,损坏他人声誉的行动 。
【哪些行为构成诽谤罪? 什么是诽谤罪】重要包含以下特点: 侵占的客体是他人的声誉权力; 客观方面表示为公然假造并且漫步某种事实,伤害他人声誉的行动; 客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道自己假造并且漫步某种事实会造成伤害他人声誉的成果,并且资源网愿望这种成果产生,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犯毁谤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力 。犯本罪的,告知的才处置,但是严重伤害社会秩序和国度好处的除外 。
徐振西律师弥补:
1、毁谤罪是自诉案件,即需由国民个人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不属于公安机关侦察规模内的案件;
2、但“严重伤害社会秩序和国度好处”时,公安机关能力依照公诉程序立案侦察 。公安机关在按照公诉程序办理凌辱、毁谤刑事案件时,必需精确把握犯法构成要件 。对于不具备“严重伤害社会秩序和国度好处”这一根本要件的,公安机关不得作为公诉案件管辖 。
3、对于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凌辱、毁谤行动,应该认定为“严重伤害社会秩序和国度好处”,以凌辱罪、毁谤罪立案侦察,作为公诉案件办理:(一)因凌辱、毁谤行动导致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二)因凌辱、毁谤外交使节、来访的外国国度元首、政府首脑等人员,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三)因凌辱、毁谤行动给国度好处造成严重伤害的其他情况 。公安机关在接到国民对凌辱、毁谤行动的报案、控诉或者举报后,首先要认真审查,判明是否属于公安机关管辖 。对于符合上述情况,但通过公诉可能对国度好处和国度形象造成更大伤害的,可以通过其他方法予以处置 。对于经过审查以为不属于上述情况但涉嫌犯法的凌辱、毁谤案件,公安机关应该问明情形,制造笔录,并将案件材质移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同时向当事人解释此类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属于自诉案件,不属公安机关管辖,告诉其到人民法院自行提起诉讼 。
4、涉嫌毁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力 。
5、《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凌辱罪、毁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办法公然凌辱他人或者假造事实毁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力 。
前款罪,告知的才处置,但是严重伤害社会秩序和国度好处的除外 。
徐振西律师总结:
毁谤罪,是指故意假造并分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损坏他人声誉,情节严重的资源网行动 。毁谤罪的构成要件有主客观、主客体之分,犯毁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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