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儿子回应向政府提四点要求-张玉环儿子回应“向政府提四点要求”-张玉环事情始末张玉环儿子回应向政府提四点要求-张玉环儿子回应“向政府提四点要求”-张玉环事情始末( 三 )


 
依据(2001)赣刑一终字第375号刑事裁定书,一审原审认定,1993年10月24日上午,张玉环因两被害男童之一将自家屋檐下的土台阶往下扒土,联想到自家孩子曾被他打过,遂上前打了其两巴掌,该男童反抓张玉环手并抓破,张玉环气恼后将其抱入杂物间杀戮;出门后见另一男童,因担忧杀人行动败露,遂将其灭口而后抛尸水库 。
 
在裁定书里,警方供给的证据中指向张玉环故意杀人的5项证据中,有3项均以张玉环供述作为核心,另两项证据则为从张玉环家中搜出的两米长的麻绳和抛尸现场搜到的麻袋 。
 
重复申说的19年
 
在南昌监狱服刑期间,张玉环由本来的逝世缓逐渐减刑 。
 
2004年2月,江西省高院裁定将其刑罚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毕生;
 
2006年4月,江西省高院裁定将其刑罚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力改为九年;
 
2011年2月,南昌中院裁定,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2013年8月,再度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2016年2月,再度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二十天,剥夺政治权力九年不变 。
 
而在另一边,终审裁定后,张玉环及其亲属并没有废弃申述,不断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西省高等人民法院等提请重审张玉环故意杀人案 。
 
最终于2019年3月,江西省高院认定张玉环提出的申述理由符合重新审讯条件,决议由江西省高院组成合议庭再审张玉环故意杀人案 。
 
疑罪从无
 
今年7月,江西省高院开庭审理张玉环案,张玉环代理人对张玉环做无罪辩解 。8月4日,江西省高院宣判张玉环案证据不足,依照疑罪从无原则,驳回原审讯决,宣判张玉环无罪 。
 
在宣判后,合议庭审讯长田甘霖接收采访介绍,本案不属于“真凶涌现”“亡者归来”的情况,而是依照疑罪从无原则进行的改判 。其称,在原审讯决中,“作为作案工具的麻袋和麻绳,经查与本案或张玉环缺少关联;原审认定被害人将张玉环手背抓伤所根据的人体损伤检验证明,仅能证明伤痕手抓可形成,不具有排他性;原审认定的第一作案现场,公安机关在现场勘查中没有发明、提取到任何与案件相干的痕迹物证;张玉环的两次有罪供述在杀人地点、作案工具、作案进程等方面存在显著抵触,真实性存疑,依法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原审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到达确切、充足的法定证明尺度,认定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认定张玉环有罪 。”
 
目前,张玉环已经回到南昌老家中,但他的父亲已经逝世,妻子改嫁,两名儿子年幼起便再未和他见过面、如今已各自成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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