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暴力行为?关于儿童攻击行为( 二 )


广西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专家库沈华律师认为 , 这起案件也暴露了我们的儿童防性侵教育还不到位 , 缺乏正确的性侵防范教育和指导 , 导致孩子性安全防范意识不强 。一些不法分子用一点小恩小惠就能骗到小孩 , 或对小孩进行威胁恐吓、威逼小孩就范 , 事后也使得小孩不敢向家长诉说 。因此我们应该在小学就要开展与性相关的自我防护课程 , 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 , 使得幼儿在第一次受侵害时就敢于大声说出来 , 起到震慑犯罪分子的作用 。也让犯罪分子不敢轻易向幼儿下手 。
专家点评
沈华律师:根据刑法第236条和237条 , 性侵儿童按照强制猥亵儿童罪或强奸罪从重处罚 。另外多次实施犯罪 , 多次对儿童实施性侵害的 , 这在法律上已经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 。国家会根据他的犯罪事实对他进行从重刑事处罚 , 如构成强奸罪 , 最高刑可判处死刑 。如不构成强奸罪 , 也很有可能构成强制猥亵儿童罪 , 最高量刑可判处5年 。
(故事改编自现实案例)
撰稿:刘晓颖
核稿:黄芳婉 陈 星
播音:潘冬、玲芳、志玲、斯敏
排版:蒙先霖
**本节目为公益性节目 , 图片来源于网络 。如涉及版权 , 请与本节目组联系删除 。
转自:桂姐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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