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上班28天倒欠公司3280元 官方调查:律师称强迫行为 应双倍赔偿员工

5月10日 , 网传四川巴中一男子上班28天反而倒欠公司3280元 , 公司负责人称其没有完成发朋友圈的任务 , 每条扣50元 。
对此 , 巴中市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采访人员 , 此事他们已介入调查 , 如网传消息属实 , 该公司已经违法劳动法 。律师表示 , 本案中涉事公司存在多项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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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 , 四川巴中男子赵某在当地一家卖酒的公司应聘销售 , 工作28天后 , 竟然倒欠公司3280余元 。而该公司负责人王某回应称 , 赵某应聘后没有完成发朋友圈考核任务 , 工作未达标 , 因此被扣钱并被劝退 。
网传的赵某考勤表显示 , 该公司的考核标准为 , 员工需每月发朋友圈50条 , 少发一条扣50元;每天加微信好友10人 , 少一人扣10元;朋友圈禁止发除本公司产品外的销售信息 , 出现一条扣100元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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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表示 , 涉事公司存在多项违法行为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 ,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否则劳动者可以索要未签署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
【微信|上班28天倒欠公司3280元 官方调查:律师称强迫行为 应双倍赔偿员工】此外 , 根据法律规定 , 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对员工进行罚款 , 如确有证据证明员工存在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 每月扣罚工资也不得超过总工资的20% 。
再者 , 用人单位据以处罚的规章制度必须得经民主程序制定 , 且不得含有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容、条款 , 必须提前给员工公示、学习、培训到位 , 才能做处罚依据 。
本案中 , 用人单位强迫员工发朋友圈 , 属于违法行为 , 侵犯了职工合法权益 , 以此对员工进行考核并扣罚工资更没有法律依据 。
柴欣表示 , 用人单位即便真的有证据证明职工不能胜任工作 , 也不能直接辞退 , 必须先调岗或培训一个月后 , 如仍有证据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才能辞退 , 而且必须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 , 或不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但支付员工一个月代通知金 , 并给予员工单倍经济补偿金 。
本案中用人单位直接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显然属于违法辞退 , 员工可以要双倍经济补偿金 。另外 , 用人单位不管基于何种考核 , 也不管在20%范围内扣罚工资多少 , 实际每月发给员工的工资报酬都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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