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闲话说法】准备劳动仲裁 应该优先准备哪些证据?

劳动仲裁|【闲话说法】准备劳动仲裁 应该优先准备哪些证据?

前面很多期文章我们都以案例展开不同的劳动争议案件以及仲裁、一审、二审的细节和判决结果 。 但是从实操角度看并没有向读者朋友们介绍一旦决定仲裁、走司法程序向公司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的时候 , 应该首先收集那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以及应该如何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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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现实特点 , 劳动者在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时事实上自身权益已经受到了侵害 , 如果等到主张权利后再着手收集用人单位的违法证据就比较被动了 。 人们常说的“谋定而后动 , 知止而有得 。 ” , 所以我建议各位在和用人单位摊牌前 , 先理清争议案件的脉络和自身需求 , 而后第一时间着手证据的收集和整理 , 待到支持各项诉求的证据完善、确凿后再发起行动 。 如果你自己不懂或者没有把握的 , 不逞能也别在乎律师费请资深的劳动争议律师协助进行梳理更加稳妥 。
正文开始!
在劳动争议的法律实务中争议点千千万万 , 此文不拘泥于某一个案件而是提取共性进行讨论 。 那么一旦起了劳动争议或者说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害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 首先应该掌握的证据是什么?或者说应该往哪个方向找证据?答案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道理很简单 , 你必须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 才能受到适用于劳动关系的法律保护 。 而相关法律相应条款内容和解释就是鉴别用人单位的行为是否违法准绳 , 同时也决定你该发起何种行动以维护自身权益 。 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 包括:
一、劳动合同及其相关附件 。 毋庸置疑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最直接、最有效也是最重要的证据 。 随着全社会法律意识的普遍增强 , “入职一个月内签劳动合同”已经成为一种雇佣双方最基本的共识 , 所以要打官司就先把你的劳动合同找出来 。
劳动合同和附件都包括什么呢?除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外 , 现实中企业可能会对其进行延展或者在执行过程中进行变更文件 。 我们举例说明:有些企业因为薪酬构成多样 , 且绩效考核、考勤管理以及激励制度较为复杂 , 所以可能将薪酬、绩效以及激励部分单独做成一份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存在;有些企业在劳动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会与劳动者就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资薪金等达成变更协议 , 这些也是劳动合同的附件;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培训服务协议等 , 我认为既可以作为独立民事合同看待也可以作为劳动合同附件存在;有些劳务派遣员工还会有由派遣单位出具的劳务派遣通知书等 , 也是这一涉及三方关系的劳动合同附件;最后 , 用人单位发出的录用通知书、劳动合同签订通知书、转正通知书、劳动合同修订通知书、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等等也是整个劳动合同生命周期中涉及的重要文件 。
建议大家不妨专门准备一个好一些的文件收纳容器 , 将自己过往的、现在执行的劳动合同及相关的附件都妥存起来 , 以备不时之需 。
二、尽管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已经比较强了 , 但是就真有例外情况发生 。 在这种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 , 如何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者手里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1、用人单位恶意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 此情况属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2、用人单位按与劳动者约定的条件 , 在入职一个月时间内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明确拒绝的 。 劳动关系应该终止 , 用人单位依法按约定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即可;
【劳动仲裁|【闲话说法】准备劳动仲裁 应该优先准备哪些证据?】3、雇佣双方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 , 但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没有给劳动者的 。 此情况也属于用人单位违法 。 当然用人单位给了劳动者且劳动者书面签收 , 后期耍赖说用人单位没给的就属于耍赖的行为了 。
针对 , 前述的情况1 ,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前身——劳动部2005年的文件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 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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