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房屋赠与儿子女方有居住权,男方提出不得带他人入住能支持吗?( 三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删除了原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协议离婚后一年内”的表述,这意味着,此处的除斥期间适用民法典第152条、199条的规定,即撤销权按照不同事由,适用不同的除斥期间:
(一) 因欺诈订立离婚协议的,一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欺诈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二) 因胁迫订立离婚协议的,一方应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三) 因重大误解订立离婚协议的,例如因欺诈性抚养而签订离婚协议(对于子女非亲生通常认定为欺诈,特殊情形下也可认定为重大误解),一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 。
除斥期间还有一个五年的最长保护时间,如果当事人在民事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五年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
【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九条
【除斥期间】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
来源:丽姐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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