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69岁老人钓鱼溺亡,家属索赔108万元:法院判“被告”赔20万!

大爷|69岁老人钓鱼溺亡,家属索赔108万元:法院判“被告”赔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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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69岁老人钓鱼溺亡,家属索赔108万元:法院判“被告”赔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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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69岁老人钓鱼溺亡,家属索赔108万元:法院判“被告”赔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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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意外身亡 , 家属就巨额索赔 , 如此行为是不是碰瓷呢?生活中有很多意外 , 一些意外是受害者不听别人劝告 , 高估自己的能力发生的悲剧 , 但家属索赔成了必走流程 , 是自己的错也索赔 , 让人觉得有骗钱的嫌疑 。

4月7号讯 , 北京房山的李大爷在垂钓园不幸溺亡 , 家属向三方发起诉讼索赔108万元 , 但是被告三方都辩解不是自己的责任 , 是李大爷一意孤行造成的悲剧 , 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定李大爷承担80%责任 , 2个被告人赔偿20万 。
69岁的李大爷是一名垂钓爱好者 , 他长期在附近的一家垂钓园钓鱼 , 去年5月6号 , 他花费200元进入垂钓园钓鱼 , 因为一阵风 , 李大爷随身带的伞掉进了鱼塘里 , 鱼塘水深2米左右 , 坡度很大 , 没有配备任何防护措施 。

李大爷下水捞伞 , 最终不幸溺亡在鱼塘中 , 事发后 , 李大爷家属将垂钓园的经营者 , 垂钓园土地的所有者和当地村委告上了法庭 , 索赔108万元 , 亲属称 , 垂钓园没有任何警示标志 , 防护栏和救生设备 , 事发时 , 没人对老人进行有效抢救 。

而且原告认为 , 垂钓园属于违法无照经营 , 实际经营者没有尽到保护垂钓者人身安全的义务 , 这处是私挖鱼塘 , 没有人进行管理 , 所以提出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08万的索赔 , 但是三个被告都表示和自己无关 , 是老人自己的责任 。
经营者张先生说 , 他经营的是垂钓园 , 不是游泳池 , 当时李大爷的伞被风吹下水后 , 他和李大爷说 , 一会划船去捞伞 , 但是对方不听 , 被告村子称 , 承包废坑没有问题 , 对方怎么经营和自己无关 , 而土地所有者马先生说 , 钓鱼是一件自甘风险的行为 , 和鱼塘经营 , 救生措施无关 。

当时李大爷前后无人 , 园内有其他人 , 李大爷没有和任何人商量就自己跳下去了 , 看到他抽筋 , 当时很多人都进行了营救 , 而且李大爷应该有常识 , 能预知下水的危险 , 但其疏忽大意 , 过于自信 , 对自己溺亡应该负全部责任 。
法院查明 , 李大爷发生事故时 , 张先生和其他人予以了救援 , 但最终李大爷还是不幸溺亡 , 被告在园内没有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 没有配备安全保卫人员 , 经营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 这是导致李大爷死亡的次要原因 。

最终法院认定了李大爷自己承担80%的责任 , 垂钓园的经营者和所有人承担20%的责任 , 赔付李大爷亲属20万元 , 本来是一件可以避免发生的悲剧 , 却还是发生了 , 李大爷年近70岁 , 无论啥掉进水里 , 都不应该自己冒险 , 人不能不服老 。

【大爷|69岁老人钓鱼溺亡,家属索赔108万元:法院判“被告”赔20万!】垂钓园这类场所该不该配备安全员也是值得谈论的 , 毕竟是靠近水 , 一旦发生落水事故 , 不及时救援就可能出事故 , 主要还是垂钓者自己不冒险 , 钓鱼不是一件危险的活动 , 但架不住一些执拗的人做傻事 , 对于此案你怎么看 , 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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