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师招聘备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教师|教师招聘备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2021年3月1日《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的出台 , 健全了教育惩戒的实施、监管和救济机制 , 让学校、教师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 , 让家长、社会理解、支持、配合学校、教师教育和管理 , 共同营造了良好教育生态 。 与此同时整个教师招聘的备考过程中同学们更应注重新颁布法条的考查和理解 。
本文就《规则》常考知识点简要分析 。 教育惩戒规则这部分知识点在法律法规中相对考试概率较低 , 同学们重点以客观题的形式来备考 , 高频出题点集中在几个重点法条 , 因此需要我们就部分知识点进行识记 。 下面小编带大家一起梳理一下这部分的常考知识点 。
一、时间类信息
【教育法颁布和施行时间】
《规则》已经2020年9月23日教育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 现予公布 , 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
剖析:此处主要做单选题、判断题形式备考 , 识记即可 。
二、重要法条
【第二条】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称学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 适用本规则 。
本规则所称教育惩戒 , 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 , 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 , 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
【第三条】学校、教师应当遵循教育规律 , 依法履行职责 , 通过积极管教和教育惩戒的实施 , 及时纠正学生错误言行 , 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 。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支持、指导、监督学校及其教师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 。
【第四条】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 , 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 , 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 , 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
【教师|教师招聘备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五条】学校应当结合本校学生特点 , 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 , 明确学生行为规范 , 健全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 。
【第七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 , 确有必要的 , 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一)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二)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三)吸烟、饮酒 , 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
(四)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
(五)打骂同学、老师 , 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
学生实施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 , 学校、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实施教育惩戒 , 加强管教;构成违法犯罪的 , 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
【第八条】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 , 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 , 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一)点名批评;
(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三)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四)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五)课后教导;
(六)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
教师对学生实施前款措施后 , 可以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 。
【第九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 , 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 , 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 并应当及时告知家长:
(一)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
(二)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
(三)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
(四)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
(五)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
【第十条】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 , 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 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
(一)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 , 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
(二)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
(三)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 , 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 。
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 , 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 , 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 。 对高中阶段学生 , 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