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月销2万单的“中山大学”身体乳是假的?“高校合作开发”成化妆品销售新套路( 三 )


意见要求,涉及虚假违法广告或宣传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并依法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若在中山大学等不知情的情况下,商家擅自使用其名称,是否构成侵权行为?
“其或侵害了学校的名誉权和名称权。”北京云通律师事务所主任闫兵表示,“另外,还涉及虚假宣传或扩大宣传。如果是蹭名称的话,或还构成欺诈消费者。”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毛鹏指出:“若消费者遇到造假情况,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如果职能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对方造假的范围较为广泛,或获利较多,涉嫌构成刑事,则可以移交给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查处。”
你买过虚假高校联名的化妆品吗?

(ly综合南方日报微信公号、中国新闻网、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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