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一些包括眼影、腮红、口红、指甲油等组成的“儿童梳妆台”玩具,在市场上十分热销。12月9日,国家药监局对外发布消息称,实际上,这类产品中,很多是由玩具生产企业生产的仅供玩偶等涂饰用的玩具产品,不作为化妆品管理。儿童将这类玩具误用为化妆品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依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3~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可以包含美容修饰、卸妆等功效宣称,而0~3岁婴幼儿使用的化妆品的其效宣称仅限于清洁、保湿、护发、防晒、舒缓、爽身。也就是说,3岁以下婴幼儿使用的化妆品,不包括“彩妆”这一类别。因此,如果彩妆化妆品标签宣称3岁以下婴幼儿可用,则属于违法行为。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其标签必须标示“小金盾”;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其标签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标示“小金盾”。届时,在选购儿童化妆品时,可关注“小金盾”标志。(科技日报,嘉玛)
【 儿童|彩妆宣称3岁以下婴幼儿可用属违法】
文章插图
文章插图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推荐阅读
- 美妆|“中国风”拯救国货彩妆?
- 国家药监局|儿童化妆品新规正式施行 仍有商家“打擦边球”
- 国家药监局|“小金盾”标志来了 儿童化妆品将迎来独立监管时代
- 彩妆师|美国彩妆师的另类化妆术,她的脸上全是眼睛让人眼晕
- 研究报告|首个东方肤质研究报告推出
- 冻疮膏|冬季儿童护肤防冻别马虎
- 玩具|儿童化妆品将迎来独立监管时代
- 监测期|儿童化妆品 不得宣称“食品级”
- 购买儿童化妆品,请认准“小金盾”|安全提升 | 儿童
- 国家药监局|国家药监局:产品宣称“快速美白”“医学美白”明显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