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杭州一桩为傍大款引发的伦理闹剧( 二 )


但郑女士的孩子是杨某亲生的 , 虽然是非婚生子女 , 但《民法典》规定 ,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 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 , 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 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根据法律规定 ,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 , 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 , 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 , 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 , 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郑女士的孩子未满两岁 , 没有特殊情况的话 , 一般会判给郑女士 , 那么杨某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 抚养费的数额 , 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

法律规定 , 有固定收入的 , 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 , 比例可以适当提高 , 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
杨某每个月6000多 , 按月支付每个月大概1200元到1800元左右 , 抚养到18岁 , 大约需要38万 。
这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 , 如果杨某失业或有其他特殊情况 , 还会降低比例 。 郑女士希望杨某能一次性支付38万左右 , 但以杨某的经济实力 , 恐怕做不到 , 双方还在就此协商 , 不管最后的结果如何 , 这场闹剧里谁也不是赢家 。
【杭州|杭州一桩为傍大款引发的伦理闹剧】为了物欲享受 , 抛弃道德和底线 , 梦蝶最后的结局是进监狱 , 而郑女士也背上了沉重的负担 , 两人都没能得偿所愿 , 可见踏踏实实 , 才是人生最好的“捷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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