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理财训练营”让一些年轻人频频踩坑( 二 )


在决定退款后 , 她联系了“班主任” , 得到的反馈是“可以再加点钱购买更高阶的课程” 。 当小张表示自己无力支付并要求退款时 , “班主任”拉黑了她的微信 。 随后 , 小张找到该App的客服人员要求退款 , 客服人员以“课程为音频录播课 , 购买后无法保证没有使用 , 因此不予退款”为由拒绝了小张 。
中青报·中青网采访人员在小张所购买的理财课程App中查阅发现 , 用户服务协议中写明 , “本课程为线上服务内容 , 基于在线内容的特殊性和产品的整体性 , 客户购买后使用全部或部分课程或其附带内容后 , 如非公司错误行为所致 , 恕不接受退款申请 。 ”
这家在线理财教育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在回复中青报·中青网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 他们公司目前的退费政策是根据课程进度退费 , 类似知识付费的形式 , 不存在退费难的情况 。 当采访人员问到 , 既然这样 , 为何多家网络平台上都出现消费者对该公司的投诉时 , 该负责人表示 , 投诉也要看公司体量 , 该公司(之所以接到的投诉较多是因为)学员规模和友商有不小差距 。
和小张有同样遭遇的还有曹女士 。 今年6月 , 曹女士报名了某机构6998元的进阶理财课程 。 在上课过程中 , 曹女士发现所谓的进阶理财课程并没有多少干货 。 她说课程内容和案例都很落后 , 老师教学水平也比较低 , “课程粗制滥造 , 就是念PPT 。 ”
曹女士还发现“小白理财课”和“进阶理财课”的内容前后矛盾 , 比如在“小白理财课”上 , 导师承诺购买红利基金 , 每月定投一些钱 , 通过复利几十年后就可以积累一大笔钱 , 轻松实现财富自由 。 但是在“进阶理财课”中 , 她发现根据选股标准 , 根本不存在这样的红利股票 。 这时 , 她才意识到 , 此前“小白训练营”中许下的种种致富承诺都是空谈 。
曹女士签署的课程服务合同中写道:如认为课程价值低于价格 , 可全额退费 。 据此她多次和客服人员联系要求退费 , 但是客服人员表示开课后就无法退费 , 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免费给曹女士升级到7298元的课程 , 建议曹女士再重新学习一轮 。 但是曹女士认为课程对她来说没有实际用处 , 坚持要求退费 。 截至目前 , 曹女士尚未收到退款 。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联席合伙人裴虹博则表示 , “如认为课程价值低于价格 , 可全额退费”这句话主观性很强 , 看似承诺课程效果不佳 , 学员可以随时退费 , 但实际上如果理财机构并没有退费意图学员则很难退费成功 。
遇上培训机构虚假宣传该怎么办
针对上述案例 ,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教授、副院长武长海认为 , 参加上述类型的理财培训课程会造成两种结果:一是造成本身的财产损失 , 如课程费;二是可能被诱导参加一些投资陷阱 , 造成更多的财产损失 。 武长海强调 , 任何投资都应当非常谨慎 。 目前从社会整体来讲 , 平均投资收益只有3%到5% , 超出这个收益 , 可能就会有极大风险 。
在消费者投诉平台“黑猫投诉”上 , 采访人员发现有关“理财课”的投诉有1000多条 。 主要的投诉问题集中于“理财课”的学费高昂、诱导消费、教师资质涉嫌造假、涉嫌虚假宣传 , 课程内容与承诺不一致、退费退款难等 , 其中涉及虚假宣传的投诉数量最多 。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 ,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 , 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
裴虹博表示 , 结合处理的大量金融争议纠纷案件来看 , 类似理财培训机构都是为了迎合潜在投资者想走捷径的投机心理进行夸大宣传甚至虚假承诺 。 他认为投资本身具有专业性和风险性 , 通过非系统性的十几天时间学习就能实现财富自由 , 这种概率或许会有 , 但是很低 , 绝大多数属于虚假宣传 。
裴虹博还谈到 ,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 , 如果培训机构挂羊头卖狗肉 , 隐瞒培训内容、导师真实情形 , 虚构培训效果、师资水平等情况 , 使消费者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理财培训合同 , 消费者有权请求仲裁机构或法院撤销合同 , 被撤销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无效 。 对于某些机构涉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的 , 消费者还可以向被投诉人实际经营地或者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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