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偷大学生外卖,高校食堂老板被抓!

因认为学生叫外卖影响生意 ,
某高校老板张某
偷走学生外卖10余次 。
10月26日 ,
张某被警方抓获!
近期 , 位于泉州某高校内的警务中心经常 接到学生报警 , 称他们放在学校外卖点的外卖食品被人偷走 。 丰泽公安分局后渚海防派出所启动小案快侦机制 , 于10月26日下午在辖区某高校一食堂内将小偷张某抓获 。

多次偷大学生外卖,高校食堂老板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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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偷大学生外卖,高校食堂老板被抓!】据了解 , 张某今年38岁 , 在该高校的食堂内承包一家餐饮店 , 正常营业的话一个月有1万多元的盈利 。 他为何要偷学生的外卖呢?“偷来的外卖有的是扔到垃圾桶去 , 有的拿给员工吃 。 ”张某懊悔地说 , “我们食堂的生意都不是很好 , 受外卖的影响很大 , 所以就想着把外卖拿去扔掉 , 这样学生就不会去点外面的外卖了 。 ”
据张某交待 , 他想通过这种方式促使学生们多去食堂用餐 , 达到改善食堂生意、提升收入的目的 。
据统计 , 张某拿走学生外卖有10次以上 。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 , 虽然说他盗窃的物品金额不大 , 但是他两年内有三次以上盗窃 , 已经构成了刑事案件。 ”后渚海防派出所驻校民警翁振南说 。
目前 , 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盗窃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 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
法律延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的 , 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1款对“多次盗窃”进行了界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 , 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 ”
来源:东南早报( 采访人员:林志安通讯员:胡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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