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杀小动物“交易链”调查:进入虐杀猫狗群竟需递“投名状”( 三 )


在刘洪岩看来 , 若将反虐待动物的相关规定分散于各个法律法规之中 , 不但难以实现对现有动物的全面保护 , 还可能带来法律适用上的“多龙治水”等问题 。
为此 , 刘洪岩建议 , 反虐待动物入法 , 应将“生态文明”的价值指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理念纳入我国动物保护法律体系之中 , 整合现有法律法规 , 制定一部系统、全面的“动物保护法” , 其中包含对动物福利、动物保护、动物利用、反虐待动物、动物基因管理等重点调整的内容 , 全面提升全社会动物保护意识和动物保护水平 。
他还建议 , 公众应进行广泛的社会监督 , 对虐待动物、传播相关视频等行为及时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 对执法部门的不作为或作为不及时等行为进行监督 。
曹明德则从网络平台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 他认为 , 网络平台应承担必要的审查义务和监督义务 , 对平台发布内容予以严格审查 , 及时删除虐待动物的暴力图片、视频等 , 同时应对相关信息发布者与传播者采取封号等处罚措施 , 其行为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 , 保留有关证据 , 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
【虐杀小动物“交易链”调查:进入虐杀猫狗群竟需递“投名状”】“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对网络平台进行严格监管 , 出现这类视频的传播情况 , 网络平台如没有及时采取措施 , 也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 ”曹明德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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