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十年未见,再见竟是上法庭讨赡养费!儿子:她伤我最深...法院这样判

30年来
王某某没有听过儿子周某某
叫过自己一声妈妈
反而曾亲耳听到儿子
甚至称自己为“畜生”
距离母子二人上一次
相见已经过去了10年
儿子周某某说
王某某是自己这一生
遇到的最恶毒的人
也是对自己伤害最深的人
......
如今已经七十多岁的王某某不再健康 , 日前 , 她将多年未见的儿子告上法庭 , 要求他支付赡养费并定期电话、见面探望。 采访人员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获悉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
母亲:30年没听过一声妈妈
母亲王某某表示 , 自己只有这一个儿子 , 自己为他的成长生活作出了巨大贡献。
【母子十年未见,再见竟是上法庭讨赡养费!儿子:她伤我最深...法院这样判】周某某在四川出生 , 6岁到上海读小学 , 之后又转回四川读初中、高中 。 “学习阶段的家长会全部是我去参加 , 生病也是由我陪护 。 ”王某某说 。 初中时儿子迷恋打游戏机 , 自己不放心儿子的学习 , 更是提早病退在家照料儿子的生活 。 此后儿子终于考上大学 , 然而考上大学后的儿子却看不起只有初中文化的母亲 。
2002年 , 王某某为儿子将户口迁到上海的事情 , 心甘情愿吃苦受累 。 在儿子到上海工作后 , 也经常给他带吃的 , 给他增加营养 。 可王某某心痛的是 , 2010年 , 在儿子上海家中 , 王某某亲耳听到儿子对着他爸大声吼叫:“爸你别睬这个畜生 。 ”王某某被吓得发傻 。 可面对儿子的吼骂 , 他的父亲即便在场也并没阻拦教育 。
此后 , 儿子结婚的事也不告知自己 。 自己已经30年没有听过儿子叫自己一声“妈”, 母子两人更是10年没有相见 。 母子二人间深深的矛盾 , 此前多次请居委会调解也没有办法 。 此前 , 自己生病住院两次 , 儿子没有来过一次电话 。
王某某认为 , 自己已经年老 , 儿子理应承担起赡养义务。 为此 , 她起诉至法院 , 诉请儿子周某某每月支付赡养费1000元;每周与自己通电话一次、每月探望自己一次(庭审中变更为:每周与原告通电话一次 , 每年元旦、春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各探望自己一次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周某某负担 。
庭审中 , 儿子周某某称原告王某某是自己这一生遇到的最恶毒的人 , 也是对自己伤害最深的人 。 “人总是要为自己做过的事情负责 , 我有权不原谅如此伤害过自己的人 。 ”周某某同意给原告每月1000元的赡养费 , 但不同意每周与原告通一次电话及节假日去探望原告。 因为自己从12岁开始就不再和王某某说话 , 到现在已经30年 。
法院:关系恶化已久不是拒绝赡养的理由
证据显示 , 原告王某某为残疾人 , 单独居住在本市杨浦区 , 现已退休 , 每月退休工资为3000余元 。 被告周某某与其父亲居住在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 , 为自由职业者 , 无固定工作 , 离异单身 , 每月须支付女儿生活费3000元 。
法院审理后认为 ,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首先 , 在物质赡养 方面 , 原告要求被告每月支付赡养费1000元 , 被告予以同意 , 故原告的该项诉请 , 法院予以支持 。 其次 , 在精神慰藉 方面 , 子女应给予父母在物质供养之外更多的精神关怀 。
不可否认 , 本案原、被告之间关系恶化已久 , 但这并不是被告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理由。 原告现已73岁高龄 , 目前独居 , 身体不再康健如昔 , 对于子女精神上的理解、尊重、关心、体贴的需求更为强烈 。 诚望被告能放下往日怨尤 , 多思原告之恩情 , 多念尽孝之机会 , 避免“子欲养而亲不待”之憾 。 同时 , 也希望原告在处理双方关系中注重沟通方式 , 努力化解被告长久以来的心结 , 改善彼此亲情 。 原告提出要求被告定期通话及探望的诉请于法有据 , 亦符合伦理 , 法院予以支持 。
综上 , 法院判决被告周某某每月月底前给付原告王某某赡养费1000元 ;被告周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每周与原告王某某电话通话一次 , 每逢元旦、春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各探望原告王某某一次。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 , 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 ,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周某某负担 。
采访人员 | 翟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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