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男子酒驾后雇出租车前方“探路” ,还没开出500米被交警查获


深圳一男子酒驾后雇出租车前方“探路” ,还没开出500米被交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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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晚报讯 (采访人员 高灵灵) 9月22日 , 深晚采访人员从深圳交警部门获悉 , 中秋假期3天交警部门共查处酒驾30宗 , 醉驾37宗 。 而其中有一名男子的“神操作” , 让他在铁窗内度过了本该团圆的日子 , 到底是怎么回事?
日前 , 深圳交警在龙岗区富安大道设卡查车时 , 发现一小汽车驾驶员袁某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 。 袁某现场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 , 结果为98mg/100ml 。 随后 , 交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 , 其血检值为99.02mg/100ml , 已达到危险驾驶标准 。
原来 , 前一天22时 , 袁某与众多好友相聚 , 饮酒叙旧 。 事发当日凌晨1时许 , 酒足饭饱的袁某打车回到自己停放小车的餐厅附近 , 想到自己酒喝得不算多 , 这里距离自己家也比较近 , 就打算自己驾车上路 。 但袁某深知酒驾容易被查 , 于是灵机一动 , 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叫一辆出租车 , 让出租车司机在前方探路 , 自己则驾车在后面跟着 , 如遇交警查车则让出租车司机通知自己 。 说干就干 , 袁某马上喊了一辆出租车 , 交代司机在前面走 , 没想到还没开出500米就被交警查获 。
目前 , 袁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深圳交警提醒市民:酒驾违法 , 醉驾犯罪 , 法网恢恢 , 违法必被查 。 请广大市民务必牢记“喝酒不开车 , 开车不喝酒” 。
延伸阅读:
酒后驾驶电动车也算酒驾吗?
在深圳 , 不仅酒后驾驶机动车要被查 , 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也要被罚 。 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 , 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深圳一男子酒驾后雇出租车前方“探路” ,还没开出500米被交警查获】存在下列情形处500元罚款:
1.首次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
2.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 无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 且未发生交通事故的 。
存在下列情形 , 处1000元罚款:
1.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 同时存在不按交通信号标识规定通行、逆行、进入机动车道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
2.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 发生交通事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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