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一男子“微信群”辱骂对方,被起诉索赔10000元

近日 , 霍邱县人民法院河口法庭审结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 。 张某和周某都是从事生猪买卖生意 , 双方同在数个“微信群”中 。 因一次生猪买卖交易 , 双方发生纠纷 , 周某认为张某欺骗自己 , 为泄愤 , 周某连续在双方同在的5个“微信群”辱骂张某 。 张某认为周某行为给自己的信誉和身心造成了伤害 , 对其生活、工作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 。 张某遂起诉至法院 , 要求周某立即停止侵犯其名誉权的行为 , 通过微信群公开道歉 , 为张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 并赔偿精神损失10000元 。

安徽六安一男子“微信群”辱骂对方,被起诉索赔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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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一男子“微信群”辱骂对方,被起诉索赔10000元】
安徽六安一男子“微信群”辱骂对方,被起诉索赔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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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一男子“微信群”辱骂对方,被起诉索赔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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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在微信群中对张某进行辱骂行为属实 。 双方因生猪买卖产生纠纷 , 应当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解决 。 周某在微信群中对张某进行辱骂侵犯了张某的合法权益 。
案件主审法官耐心对周某进行释法析理 , 让周某思想上从开始认为自己没错到认识自己有错的转变 , 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 周某在达成调解协议当日在5个微信群里公开向张某道歉 。 最终 , 这起在微信群里辱骂他人的所引发的名誉权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
如今 , 微信在社交中已变得不可或缺 , 但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 用户在使用这个平台时应当切记谨慎言论 , 要遵守道德规范 , 不能突破法律的底线 , 否则可能惹上麻烦 , 摊上官司 。
来源:霍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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