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均不同意抚养孩子,只想离婚 法院:不准离!

夫妻双方均不同意抚养孩子 , 只想离婚?法院判了!
【?夫妻双方均不同意抚养孩子,只想离婚 法院:不准离!】
?夫妻双方均不同意抚养孩子,只想离婚 法院:不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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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男)与钱某(女)于2009年登记结婚 , 婚后生育一子赵小某 。 钱某因生活琐事与赵某争吵后 , 于2020年5月离家出走 。 现钱某起诉至法院 , 要求与赵某离婚 。 孩子出生后便有听力障碍 , 虽积极治疗 , 但至今未能痊愈 。 现双方均以各种理由推脱 , 要求孩子由对方抚养 。
乳山法院经审理认为 , 赵某与钱某结婚十年有余 , 有一定的感情基础 。 在婚姻关系中 , 夫妻双方难免偶因意见不合而发生争吵 , 应从维护家庭和谐稳定的角度出发 , 冷静处理 , 反思修正自己并谦让包容对方 。 故即便在共同生活过程中有争吵 , 但双方并无原则性、根本性的矛盾与分歧 , 应当珍惜来之不易的感情 。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是法定义务 , 双方必须无条件履行 。 赵小某存在听力障碍 , 双方更应给予赵小某更多的照顾和关爱 , 共同承担起养育赵小某的责任 , 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 。 赵某与钱某虽均同意离婚 , 但对于子女的抚养却表现出严重的不负责任 , 互相推脱 , 此种行为有悖法律和公序良俗 , 不应予以提倡 。
为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及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第一千零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之规定 , 乳山法院判决不准赵某与钱某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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