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灵耳、颅顶增高、小腿肌肉阻断……别被“容貌焦虑”要了命!( 二 )


从行政责任来讲 , 医疗美容机构使用假药 , 可根据情节处以罚款 , 情节严重的 , 应吊销其执业许可证 。 从刑事责任来讲 , 使用假药 , 即销售假药 , 涉嫌构成销售假药罪 。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 , 生产、销售假药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 ,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乱象五:山寨设备鱼龙混杂
由于医美光电设备属于医疗器械范畴 , 国家对设备流通严格管控 , 厂商与经销商只能售卖给合法的医美机构 , 为确保设备的合法合规 , 在机身上设有二维码可溯源设备的归属机构和正品情况 。 如果消费者贸然选择非法医美机构进行光电医美项目 , 轻则毫无效果损失钱财 , 重则造成永久性伤害 。
医疗美容机构使用非法医疗器械 , 可根据情节给予警告 , 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同时 , 情节严重的 , 还可以吊销执业许可证 。 对于非法医疗美容机构来说 , 其“无照可吊” , 所承担的责任即是开设非法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
乱象六:虚假广告难辨真假
不少整形医院存在着使用虚假整形案例、夸大宣传效果、过分包装医生和医美项目等现象 , 还有一些美容机构经常以“特邀某某国际著名专家坐诊”的广告抬高身价 , 对于这些虚假夸大宣传 , 消费者一定要提高警惕 。
医美夸大宣传的行为 , 违反了广告法中规定的“医疗广告不得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 。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 医疗机构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 ,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 并在一年内不受理该医疗机构的广告审查申请 。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后 , 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
乱象七:低价陷阱
最后一个容易损害消费者权益的 , 则是一些医疗美容机构的惯用套路——低价项目吸引消费者上门 , 再“引诱”消费者做其他昂贵的项目 。 例如 , 1元脱毛 , 280元双眼皮 , 380隆鼻等 , 往往治疗费或手术费便宜到让人心动 , 但术后恢复的护肤品却贵到让人“吐血” 。
安全是整形美容的关键 , 求美者切勿盲目追求低价 , 得不偿失 。 如果遇到消费欺诈 , 可提起民事诉讼 , 及时通过法律维权 。
以上医美“黑套路”你都了解了吗?
再次提醒
审美标准千差万别
不要把整容当成“容貌焦虑”的救命稻草
追逐容貌执念
不如学会自我接纳长得漂亮
真的不如活得漂亮!
【精灵耳、颅顶增高、小腿肌肉阻断……别被“容貌焦虑”要了命!】作者:罗聪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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