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公布 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三 )


(六)机动车生产者未提交召回阶段性报告或者召回总结报告的 。
第三十一条机动车生产者依照本规定实施机动车排放召回的,不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
第三十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责令召回情况及行政处罚信息记入信用记录,依法向社会公布 。
第三十三条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召回,以及机动车存在除排放危害外其他不合理排放大气污染物情形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
一图看懂《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
汽车|《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公布 7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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