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法官涉枉法裁判案二审维持原判,曾因“同事审同事”引争议

4月20日 , 澎湃新闻从吉林省辽源市中级法院原法官王成忠辩护律师处获悉 , 当天下午 , 通化法院对王成忠案作出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 , 认定王成忠犯民事枉法裁判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 , 2017年9月1日 , 由王成忠主审的一起林权纠纷案件被裁定再审 , 之后他因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被刑事拘留 。 在该民事案件再审还未有结论时 , 王成忠被提起公诉 。
公诉机关指控王成忠“故意对应当采信的证据不予采信 , 对应当调查核实的事实不予调查” , 作出的终审判决给上诉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
2018年1月16日 , 辽源市西安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 庭上 , 王成忠表示没有受他人授意 , 作出的判决并无不当之处 , 并称“如果让我再判一次 , 依然会这样判” 。
同年2月9日 , 辽源市西安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 认定王成忠犯民事枉法裁判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王成忠不服判决 , 提出上诉 , 二审法院正是他原供职单位——辽源中院 。 该案在2018年11月曾经历一次二审开庭 , 因审判长为王成忠在辽源中院的同事而引发争议 。
“同事审同事”的一幕发生后 , 吉林省高级法院指定该案由通化市中级法院管辖 。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答采访人员问时表示 ,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 , 还没有案件进入二审阶段后再指定管辖的先例 。
2019年4月30日的二审开庭 , 辩护律师为王成忠作了无罪辩护 。 庭审进行了近五个小时 , 全程通过网络直播 , 庭审结束后未当庭宣判 。
2020年9月2日 , 王成忠被取保候审 , 回到离开了三年的家中 。
【吉林一法官涉枉法裁判案二审维持原判,曾因“同事审同事”引争议】澎湃新闻资深采访人员 王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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